[請益] 人事不准單位上事求人開缺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leyenda ( rito de pasion )時間14年前 (2012/04/17 23:04)推噓5(5推 0噓 6→)留言11則, 7人參與討論串1/2 (看更多)
本單位因為有個能人被另一個很強勢的單位挖腳
所以有一個5-7的職缺
一級主管也同意我們開外補缺
但人事室以去年人行局的公文
說機關開缺應以考試用人為原則
所以考試缺與商調外補比例要一半一半
告訴我們要等其他單位開了考試缺2名之後
才可以開商調缺
但是本單位真的很缺人
業務量越來越大
約聘缺也被砍
就算開了考試缺
也要10月才有人來
來了還要先去受訓1個月
根本無法應付年底的工作量
據我對人事行政學的一點印象
人事單位應該是雙重隸屬
除了依據人事主管機關的法令執行業務
也必須為機關用人之需求服務
但我們的人事看起來完全不把機關的需求當成一件事
中央的規定固然應該遵守
但人行局那個規定充其量只是政策指導
如果人行局真的要考試缺50%的話
我相信很多地方政府的考試缺都接近100%
再說我看有的中央機關也是事求人的公告拼命登
想請教
如果我上一個大簽給機關首長
想當然耳人事一定會寫會辦意見說依人行局公文要考試缺50%云云
我能否在結辦意見直陳機關用人權在機關首長請其同意
是否有相關法規函釋案例等可以參考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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