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研究助理年資計算,請幫幫我
我最近也是遇到相同的問題,
我在成大擔任教授國科會助理3年多的資歷,職稱「專案工作人員」,
離職證明上寫經費來源是「校務基金」。
我們人事說經費來源因為是「校務基金」,所以不行!
但我又來版上看,明明有的是國科會專任助理也是可以合併休假,
於是我又列印http://ppt.cc/PQtE這筆資料給人事小姐看。
人事小姐就叫我也附上成大的契約書,然後她有看到我的經費來源是「國科會」,
她又說國科會應該可以,說會再幫我問看看。
現在,就只好等她答覆,已經有二個禮拜時間過去了。
不知道有沒有大大也是這樣的經歷,然後可以合併年資的?
如果可以附上原工作的大學和現任的機關最好,
因為我們人事小姐有問到是否有明確的機關,然後是可以合併的例子可以給她參考。
但,請問人事小姐去問這種問題需要大概多久的時間?
而如果她又說不可以,我可以再去問誰呢?
※ 引述《holly811 (秀秀)》之銘言:
: 抱歉繼上次詢問後,爬版看到板上高手於此篇的推文~
: 「機關」本於職權所雇用
: 是僅指機關內的 「人事室」 認定才算是本於職權嗎???
: 還是說 機關內負責計畫的 「研究發展處」 本於職權來進行專任助理聘僱(國科會計畫),
: 「研究發展處」所出具的服務證明書就不算「機關本於職權所雇用」???
: 好玩的事情是 學校裡面國科會計畫、教育部計畫等相關計畫,都是研發處的職責,
: 所以當然不會從人事室聘雇阿!!(又不是人事室的職責...)
: 所以若認定為非從「人事室」開立服務證明,就不能算的話,
: 這樣真的合理嗎???..........................
: 對不起真的很想清楚被判定結果之原因...
: ※ 引述《ppiippi (班扎古魯白瑪的沉默)》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是初任公務員之四等菜鳥
: 因休假問題,很怕自己弄不好會黑掉,也不希望喪失權益
: 希望大家幫幫我
: 之前已經爬文
: 國科會底下專任助理可以並計休假年資(已知)
: 經費來源通通是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 工作時間為:
: 1.94/05~95/04(12m)
: 2.98/01~98/06(6m)
: 3.98/07~98/08(1m)
: 4.98/09~99/12(1y4m)
: 5.100/01~100/04(4m)
: 6.100/08~100/12/19(5m)
: 100年12月20日至機關報到
: 所以我101年4月20日基礎訓期滿後應有休假天數為:
: 4m+5m=9m
: 9/12*7天=5天 對嗎?
: 還是
: 5/12*7天=3天?
: 或者是 1/12*7=1天
: 以上是最重要的爭點,人事一直堅持只有一天
: 又
: 服務滿一年後,也就是102年
: 我的休假天數應為
: 3y8m+1y=4y8m
: 滿三年所以是14天?
: 在我的服務證明上有一句話
: 該專任人員係按月支薪臨時人員,酬金由計畫經費支給,非本校編制內
: 人員或人事費項下之約聘人員
: 以上為t國立大學之研究助理
: 另外在97/8~97/12為t大附設醫院內科部之研究助理
: 薪資由本院作業基金專戶支給,非本院編制內人員或人事費項下之約聘人員
: 這裡面有5m的年資,是否也可以併計休假年資?
: 先感謝各位前輩指引,拜託大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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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3.17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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