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學校行政人員核銷經費問題
大家好
我在某國中兼任行政職
今年第一年~因為幫學校核銷一筆15萬演講的經費
有些講師因為本人遇不到所以email領據過去請講師傳真過來
我再加蓋職章及與正本相符章
學校會計好像也沒意見
不知道各位公職先進 這樣子核銷符合程序嗎?
還是一定要正本?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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