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國旅卡與休假年資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ya~)時間13年前 (2012/12/20 23:42), 編輯推噓3(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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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所有推文的版友們 ^^ 綜合大家的意見和同梯同學的經驗,應該是有一天沒錯 (7 * 1/12) (不過實際上還要是自己單位的人事認定才行>< 他硬不給我也沒辦法) 因為舊單位的同事一直跟我提醒說離職日跟報到日不能中斷,降才可以累計休假年資 所以我是有完全銜接好的, 可是剛到新單位,新單位的人事說要滿一年才能累計, 後來看到板上也有人問和回復相關的問題, 看起來說要銜接不能斷應該是適用於原來就是公務人員,不是指這種約聘雇的, 早知道那時候就趕快辭職去玩耍了 XD (以上的說法都是看板上大家的意見,我不確定正確性喔!!) 如果有疑問的地方,可能還是要自己去問清楚或是查明.. -----更新----- 經版友提醒查了"銓敘法規釋例彙編" 當中第1587頁的釋14,內容寫可以有延續的話,訓練期滿是可以合併計算休假年資的. : -- : 推 Meloidogyne:16000/14/2=571.43 12/20 02:43 : 推 willy1616:你們人事應該是算錯了,而且算法有錯誤 12/20 02:55 : → willy1616:如果原PO在國立大學擔任約聘雇人員4年的年資可併計休假 12/20 02:56 : → willy1616:依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滿3年的休假天數為14天 12/20 02:57 : → willy1616:復原PO初任到職為去年12月,因此今年在職比例為1/12 12/20 02:58 : → willy1616:因此實際休假天數為14*(1/12)=1.16 合計1.5天休假 12/20 02:59 : → willy1616:http://0rz.tw/AnDMZ 可以參考看看 12/20 03:00 : → willy1616:不過呀~休假天數的是各機關權責認定~ 12/20 03:02 : → willy1616:看要不要跟人事搏感情喝咖啡呢~人事說幾天就算幾天啦>_^ 12/20 03:03 : 推 stoxin:你家單位人事算錯了 你今年有7/12天的休假 四捨五入 12/20 04:49 : → stoxin:為一天 所以是一天休假 你的眾多受訓同學就是實證 12/20 04:50 : → stoxin:從來沒聽過有人算成半天的 趕快跟你家人事反映 12/20 04:51 : → stoxin:至於二樓板友講的情況是你擔任約聘僱人員的時間和現職報到 12/20 04:53 : → stoxin:日期有連續的情況才能直接合併算休假年資 12/20 04:54 : → stoxin:不過不管怎樣 你明年應該要有14天的休假了 12/20 04:55 : → stoxin:要注意不要再讓自己的權益受損了 12/20 04:56 真的!!自己的權益要自己多注意,不注意的話就是自己白白收損了 : → stoxin:你今年是一天休假 所以可以刷國旅卡申請1143元補助 12/20 04:57 : → stoxin:如果你家人事堅持你只有半天 寫簽請她白紙黑字寫下來 12/20 05:01 : → stoxin:到時有問題就找她 12/20 05:02 : → stoxin:等等 我好像說錯 如果離職報到同一天今年不就應該14天?? 12/20 05:28 : 推 stoxin:四捨五入這四個字也用得怪怪的@@ 應該說超過半天算成一天 12/20 06:02 : → toonoisy:10月到職,明天2天 &24XX元 怎麼大家算的都不太一樣? 12/20 06:41 : 推 jaroo:10月到職可以算三個月的年資,算月不算日,所以依比例算2天 12/20 10:11 : 推 irin0317:前年12月報到 去年1天假1143元 12/20 11:05 : 推 qqq1234:7*1/12=0.58 今年是1天 1143元 12/20 12:00 : → qqq1234:你當約僱的部分去年年資應該有斷 所以要明年才能併入 12/20 12:00 : → qqq1234:不過這部分你要主動提供證明給人事 因為他不會主動替你算 12/20 12:01 : → frostbug:很多人事不知道有照比例的特休跟國旅卡 12/20 12:13 : → frostbug:所以大多會用"第一年沒假"來搪塞你 12/20 12:14 : 推 yachun28:最大的問題是權責認定吧?? 如果人事不省人事..唉 12/20 20:11 : 推 Meloidogyne:其實是一天沒錯 我當年11月進去 隔年有1天半 12/20 20:36 謝謝大家的推文:) ※ 編輯: artaj 來自: 220.130.254.90 (12/20 23:51)

12/21 07:48, , 1F
銓敘法規釋例彙編有關差假部分有解釋,應該包含約聘僱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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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09:42, , 2F
不是吧?就算之前是約聘僱,考上公職的報到日和離職日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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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中斷,休假就會接續啊!!我自己就是約聘僱考上公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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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了,只是我當年的報到日是3/20,所以我在那之前就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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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國旅刷完了,可是假是有延續的(只是我的休假日數當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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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搞錯,因為已滿6年,約僱只有14日、但公職就有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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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計算應有18.5天,漏休4.5天,隔年發現後用上簽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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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休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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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要找一下函釋,年資只要有銜接的話當年就合併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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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滿一年才能累計的是指年資中斷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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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查了m版友提供的那個彙編,P.1587的釋14,內容說有接續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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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找一下函釋,然後上簽呈要求修改休假日數,只要有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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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實習期滿,是可以合併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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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不可以不改,簽呈上去到時難看的是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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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當年我上簽保留時,人事某位人士連我的函釋都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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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鬼話都出來了,最後是另一位深明大義的人事小姐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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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m版友和l版友提供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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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09:50, , 18F
幫我修正資料,拜託我別上簽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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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法規和函釋不少,有些人事不一定清楚,基本上那些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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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該是人事人員應辦理事項而不是我們來找的,相信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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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頭腦清楚(對,我就是說那個某人士頭腦有洞)都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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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rtaj 來自: 210.70.253.48 (12/21 10:22)

12/21 11:18, , 22F
約僱有算在內 我本身就有合併到
12/21 11:18, 22F
文章代碼(AID): #1Gqp7LoJ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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