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育嬰假問題消失
我是原PO
謝謝大家的回應
如果我請過完年開始2/18~6/28
1.6/28是星期五 我可以用6/29(星期六)算復職嗎?
2.那這樣年終是算9/12 (有1.2.6.7.8.9.10.11.12月,共9個月)還是2月跟6月不算?
3.這樣是不是就會有另考?(因為有連續六個月在職)
4.103年的休假就有7/12*原休假天數 (有6.7.8.9.10.11.12月,共7個月)
不知道我上面這樣的理解是不是正確
請版有給我指正~~
謝謝^^
※ 引述《lovelip (甜)》之銘言:
: 想請問板上懂人事規定的版友
: 我目前產假到102.1.9,1/10回去上班
: 因為之前沒先提請育嬰假的事
: 但孩子出生了 很多沒想過的事依依浮現
: 打算過完年自己帶小孩
: 想問些問題:
: 1.育嬰假半年六成薪是如果我2/20開始請可以領到8/20這樣嗎?
: 還是用月份算2月到7月?
: 2.還有如果2月開始請半年是不是明年(103年初那次)就沒考績(含另考)?
: 年終的12分之幾有加前面1.2月嗎?還是只算育嬰假之後的月份?
: 3.那我102年有16000的國旅要放完育嬰假再刷也可以對不對(102年底前)?
: 4.103年休假應該是1/12*(育嬰假後的工作月數不加1.2月),這樣對嗎?
: 問題有點多,希望了解後再做決定!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推
12/29 11:48, , 1F
12/29 11:48, 1F
→
12/29 19:31, , 2F
12/29 19:31,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PublicServan 近期熱門文章
21
115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