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雇員若轉公職 試院擬聲請釋憲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think different)時間13年前 (2013/01/04 18:17),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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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xamination 看板 #1GvgkxsZ ] 作者: madduxlyc (think different)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新聞] 雇員若轉公職 試院擬聲請釋憲 時間: Fri Jan 4 18:15:21 2013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98802 考試院長關中辦公室主任桂宏誠今天(4日)說,如果立法院修法讓雇員可轉公職,考試院 屆時只有經院會通過,聲請釋憲一途。 行政院送到立法院審議的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法等修正草案,明訂金融雇員等3類人 員可以選擇轉任公務員。對此,考試院銓敘部明確表達反對,認為將增加國庫支出。 考試院長關中早已表達,不具法律任用資格者在政府任職就是黑官,絕不容許再發生 黑官漂白;非經公開競爭考試者取得公務人員資格,絕對不合法,銓敘部應拒絕銓敘。 桂宏誠說,對於勞保局、健保局組織法修法,考試院未來會一直表達反對意見,相關 組織法修法過程中,銓敘部也都會列席表達反對意見。 桂宏誠表示,相關修法還在立法院審議,未來如果通過,明定這些雇員可以取得公務 人員資格,屆時只有由銓敘部提出,經考試院會通過,聲請釋憲。 他說,當初勞保局、健保局雇員考試時,考試規則寫得很清楚,只取得公營事業內部 升等資格,而不是獲得公務人員資格。 桂宏誠指出,過去是因公營金融事業機構個別舉辦考試時,發生舞弊事件,因此協調 請考試院籌辦,考取人員並非獲得公務人員資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2.10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adduxlyc (111.242.12.100), 時間: 01/04/2013 18:17:11

01/04 19:16, , 1F
乾脆舉辦特考吧! 雇員不是通過考試院證書嗎? 想必實力不
01/04 19:16, 1F

01/04 19:17, , 2F
錯? 何不用實力堵外面的嘴?
01/04 19:17, 2F

01/04 19:19, , 3F
銓敘部這次有guts! 就算立萎想暗渡陳倉,還有大法官釋憲
01/04 19:19, 3F
文章代碼(AID): #1Gvgmewb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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