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能報到後馬上請假一個月嗎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資深象迷)時間13年前 (2013/01/12 23:16), 編輯推噓5(5016)
留言21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58.115.141.29 : 推 smilelover:因為申請補訓後 <<==所以?? XDD 01/12 22:45 : → maniaque:不想酸你啦,自己都送補訓申請了,幹嘛不跟公司同時辦離職? 01/12 22:55 : → maniaque:幹嘛要撐到分發通知,才在那邊提??? 怪誰??? 01/12 22:56 : → maniaque:自己去看勞基法吧,反正自己年資有多少,法定離職預告期 01/12 22:56 : → maniaque:寫在那了?? 不遵守?? 都不遵守了,以後怎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01/12 22:57 : 推 muimui5277:什麼叫一般規定?就依勞基法看你在公司服務多久 01/12 23:06 : → muimui5277:然後依勞基法規定預告雇主你要終止契約阿 01/12 23:07 根據偶這個鍵盤人資的研究, 應該是不用鳥他阿 勞基法16條是雇主在用的 ====> 防止慣老闆惡意終止勞動契約 , 保護勞工在預告期間可以另謀出路, 這段期間也有薪水 然後勞基法15條,只說勞方終止勞動契約準用16條的規定 那偶偏偏不想準用? 會怎麼樣嘛? 應該不會啦, 頂多拿不到工作證明而已 ====> 不過拿不到就拿不到了, 那張跟屎差不多吧?(因為不是有那張就加薪, 倒是加工作有可能....蝦? 以前做過網管? 那辦公室的網路都你管了) -- 關於健保的兩個凡是:     凡是醫生支持的都要反對; 凡是醫生反對的都要支持 請醫生不要惡搞健保, 洩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70.217

01/12 23:18, , 1F
沒怎樣..讓雇主難做而已..沒必要搞這樣
01/12 23:18, 1F

01/12 23:20, , 2F
這時候就看要看平常老闆做人做事了
01/12 23:20, 2F

01/12 23:20, , 3F
如果很機掰的話, 不用鳥他, 不會怎樣...法條的預告,是對付
01/12 23:20, 3F

01/12 23:20, , 4F
雞掰老闆用的
01/12 23:20, 4F
※ 編輯: hrma 來自: 115.43.170.217 (01/12 23:24)

01/12 23:27, , 5F
準用還可以自己選喔? 我不認為勞委會會作這種函釋...
01/12 23:27, 5F

01/12 23:28, , 6F
而且都寫"應"了,這不是反串就是沒法律概念=.=
01/12 23:28, 6F

01/12 23:33, , 7F
他是說法律效果部分..反正自願離職沒資遣費問題
01/12 23:33, 7F

01/12 23:34, , 8F
違反16條要罰,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
01/12 23:34, 8F

01/12 23:34, , 9F
違反15條好像找不到罰則?
01/12 23:34, 9F

01/13 00:16, , 10F
就直接離職就好了..薪水算到離職那天就好..
01/13 00:16, 10F

01/13 01:02, , 11F
yes, 這是我想說的...另實務上有誰看過,預告30天,才離職的嗎?
01/13 01:02, 11F

01/13 01:23, , 12F
30天前預告離職還蠻常見的 一般都會留下來交接
01/13 01:23, 12F

01/13 01:57, , 13F
我公司也都有30天
01/13 01:57, 13F

01/13 10:24, , 14F
通常是講30天,但是根本沒有啥強制性
01/13 10:24, 14F

01/13 10:25, , 15F
我上一個工作的MIS前輩一個禮拜內離職,期間也沒交接啥
01/13 10:25, 15F

01/13 10:26, , 16F
擺明就是要搞公司,頂多那個月薪水拿不到而已,沒啥大不了
01/13 10:26, 16F

01/13 22:51, , 17F
工作滿3年以上就要30日前預告 這是勞基法規定
01/13 22:51, 17F

01/14 09:07, , 18F
如果只是個小職員 其實擅自離職也不會怎樣 畢竟只是職員
01/14 09:07, 18F

01/14 09:08, , 19F
身上不會扛什麼公司機密或啥專案 簡單說對公司沒影響
01/14 09:08, 19F

01/14 09:09, , 20F
除非老闆機車到真的去告你 不然了不起拿不到薪水而已
01/14 09:09, 20F

01/14 09:10, , 21F
規則是有彈性的 能好聚好散還是最好 早點講一講早點弄吧
01/14 09:10, 21F
文章代碼(AID): #1GyNv9n1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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