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特考綁約期間是否能借調他機關支援?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maniaque (maniaque)時間13年前 (2013/03/08 20:32)推噓0(0推 0噓 3→)留言3則, 1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Tools (永遠的蘿莉控)》之銘言:
: 各位先進好:
: 我錄取97年地方三等特考(離島)
: 於101年4月借調署本部(本島)專案支援6個月
:
: 當初要借調本部支援前,原機關人事說
: 我如果在特考綁約期間離開原機關去他機關服務
: 顯然違反特考特用原則
: 於是在我借調去支援的第一個月起 我的離島津貼就被拿掉了
: 並且告知我這6個月不得計入特考6年綁約年限中
: 也就是我必須服務年滿6年6個月才行
:
: 我的前提是
: 1.我借調支援這段期間領的是原單位的薪水,占的也是原單位的缺
: 2.受特考6年限制
: 3.當初署本部是以借調而非轉調的名義發文給原單位
:
: 請問...這6個月真的不能併入離島年資嗎?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63.29.130.56
: 推 jaykle:這是人事單位的裁量權~除非你找得到函釋 03/08 01:20
: → einard666:只能說這是灰色地帶 撇除離島津貼不說 時間其實可以算 03/08 08:29
: → einard666:強者我朋友被借調大半年 但3年約滿了依然馬上能調動 03/08 08:30
: → einard666:派令照樣有 顯然銓敘部是有認可(或者說裝瞎不管) 03/08 08:32
: → einard666:而實務上來說 機關首長只要不同意你的商調 03/08 08:33
: → einard666:他想多留你一年都沒問題(茶) 03/08 08:34
併入又如何?? 不併入又如何??? ^_^
就算給你併入,說要【重用】你,不准你走 如何??? 你又能怎樣??? ^_^
還有,地特三年分發單位,後三年分發區.
but 沒猜錯您大概是政風一條鞭吧....不然地特沒有所謂的署不署
離島津貼沒爭議,沒實際在外,本來就找得到函拿掉.........
不過,理論上要走機關應該不能擋,因為一條鞭異動,記得不歸服務機關管
所以....聽聽就好聽聽就好.......
ps.若權益受損可以打救濟,因為是機關派你去支援的.....: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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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52.251
打錯後三年,更正一下.....
※ 編輯: maniaque 來自: 114.40.52.251 (03/08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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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20:1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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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20:11,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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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20:19,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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