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酒駕加重懲處的合理性?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ukwjason (シチロージ)時間13年前 (2013/06/28 23:37)推噓10(10推 0噓 4→)留言14則, 12人參與討論串1/2 (看更多)
請先不要看到標題就開槍...,
相信板上的公職前輩能了解我想表達什麼。
近日人事行政總處對公務員酒駕懲處的發言實在是變本加厲,
當然酒駕是不對的行為,
我自己也是不菸不酒的人,
但酒駕就直接免職的合理性何在(希望只是媒體斷章取義)?
當懲戒法是空氣嗎,可以這樣直接免職?
另外連坐法也是非常瞎,
主官對下屬下班後的行為是能有什麼監督的義務?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都很清楚,
非上班的時間,公務員也只是一般人啊,
實在不了解人事總處所認為的督促義務是什麼鬼東西,
連坐法根本有不當聯結和違反比例原則的疑慮吧,
想法實在是越來越倒退。
此外竟然還認為公務員酒駕應主動告知,
當公務員都是聖人就是了?
怎麼想都覺得莫名其妙.....,
其依據還是拿公務員服務法的廉潔義務出來說嘴,
如果往後一直把公務員服務法那些空泛的品味義務無限上綱,
連闖紅燈、亂丟菸蒂等行為都可能要內部行政懲處了。
不是一概的反對懲處,
只是要有合理性啊,
如果違犯的行為和公務員的職務和忠誠義務無關,
加重處罰的合理性在哪裡?
說穿了只不過是政府拿刀砍自家公務員最快最方便,
反彈聲浪又最小,加上媒體幫腔,
不也是政務官在討好選民的花招罷了!
最後還是要再次重申酒駕是非常不當的行為,
但現在社會觀注的是酒駕,
所以酒駕就要特別加重處罰公務員!
那之後呢?
改天變成觀注其他的違法行為勒,
又繼續加重處罰公務員,
再這樣下去除非是聖人,不然就別從事公職了,
搞不好又是變相減少支出退休金的技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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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1.159.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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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公務員駕車時,有什麼特別義務存在嗎?
酒駕這檔事還需要區分公務員和非公務員?
什麼要以身作則這種爛理由就別拿出來說嘴了!
※ 編輯: ukwjason 來自: 125.231.159.235 (06/29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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