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關錄事的分發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FERDINAND (Missing You)時間11年前 (2013/10/11 20:11)推噓7(7推 0噓 21→)留言28則, 10人參與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onasis (天子呼來不上船)》之銘言:
: 今年有幸通過考試,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一下各位前輩,
: 1.請問現在拿到成績單之後,就是等大概十二月選志願一月受訓嗎?
: 我的意思是,就是不用主動做什麼事,乖乖在家等掛號信通知就好了嗎?
對! 要去玩趁現在~ 明年可是沒有休假的喔~~
: 2.在等分發前這段期間,有沒有什麼準備工作可以有助於之後適應錄事的職務?
: 例如說充實相關的法律知識之類的,或是練習打字?
錄事的工作通常只是簡單瑣碎的行政文書工作
就練一下打字吧~ 40字看起來很簡單
但是考試還是會緊張啊
: 3.如果分發老家以外的地區,有類似像大學那樣,提供從外縣市來的人員宿舍嗎?
: 還是要認命趕快找房子?
都會區不要想宿舍 鄉下地區可能會有 但是那也是不一定的阿~
分發確定後先電洽總務科 在評估情況吧!
: 4.關於選填志願,我目前爬文歸納許多前輩的建議似乎是法院>檢察署
: 行政法院>普通法院
: 高等法院>地方法院
: 不知我這樣理解是否有誤?
法院>檢察署 right! 薪水有差
行政法院>普通法院 除非你家住在行政法院當地不打算調動
行政法院沒有參與每年的通案調動 想調動自己找商調吧!
高等法院>地方法院 我無法回答你
: 5.書函上說打字要每分鐘四十個字,那意思是受訓完只要完成每分四十字的測驗
: 就是訓練通過,不會再測驗別的東西?
對啊! 應該不會有機關給自己找麻煩吧~ 不過就算有也只能做為參考拉~
: 這些疑問還請各位前輩不吝賜教,感激不盡
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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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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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法回答是因為我在檢方 XDDDD
但是就錄事的工作性質而言 其實高院地院差別不大
因為案件多寡完全跟你無關阿~ 除非你是打傳票的
差的就是機關制度 這東西是見仁見智的
就拿加班來說 有的給補休 有的不給補休 這完全是看老闆的態度而決定的阿
換個老闆做法改變也是正常的
就算在同個機關 上班時間還會因科室單位而不同
你說這要如何比較呢??
※ 編輯: FERDINAND 來自: 101.8.132.243 (10/12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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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na大的釋疑 為甚麼我會說專業加給不同
因為今年我們有書記官來提敘年資 他在院方約僱錄事的薪水跟我們不同
所以我才有這樣的誤解~
那麼去掉薪水的因素 就錄事來說 我倒不覺得檢方比院方差
其實不管去哪 反正上了賊船就做個快樂的海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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