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育嬰假後休假問題(已爬文跟以前狀不同)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小劉)時間12年前 (2014/01/07 22:34),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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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c7095 (小劉)》之銘言: : 各位先進好 : 小弟已經爬文 : 看了很多先進的問題 : 就是修完育嬰假後當年度是沒有假 : 下一年度為應有年假*上班月數/12 : 再下一年度才恢復正常休假天數 : 可是這些狀況都是在已經受訓期滿且合格實授後的情況下 : 但是小弟的狀況不太一樣 : 小弟是普考已經合格實授後102年特休有14天 : 然後102年4月~10月請育嬰假 : 然後有幸考上102年高考102年10月去新單位報到 : 所以要103年2月才會受訓期滿合格實授 : 因為不能縮短實務訓(不能在102年12月合格實授)還是試用期階段 : 所以想請教一下 : 那小弟103年的休假是否應該是14*3(102年10.11.12月上班)/12呢? : 請各位先進不吝指導 : 感激不盡 再請教一下 人事單位今天幫我重算 14*3/12=3.5天 可是不是應該四捨五入直接進位成4天嗎?? 請各位先進再指導一下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40.62

01/07 22:46, , 1F
未滿半日以半日計…你剛好滿半日。
01/07 22:46, 1F

01/07 22:47, , 2F
休假不是四捨五入喔!
01/07 22:47,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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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14*4/12=4.6667就是4.5天+0.16667(直接算0.5天)=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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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23:25, , 5F
謝謝大大.
01/07 23:25, 5F
文章代碼(AID): #1Ip11pvb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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