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關危險建物該如何認定及拆除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殺殺殺)時間11年前 (2014/08/19 12:10), 編輯推噓2(2020)
留言22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先進好 本身在小小鄉公所任職 同事現今碰到一個難題 想請教各位 有一棟建物鄰近老街人行步道 但年久失修 牆面有點隨時要倒的感覺 村長查報希望拆除 建設課管違章同仁就依違章通報管道報到縣府 但縣府回文該建物非屬違章建築 "倘"屬危險建物 請公所逕行通知所有權人向 縣府申請拆除執照後拆除 等於縣府不願認定是否危險也不願通知所有權人 甚至要申請拆除執照這事也要公所通知 (主管機關是縣府啊...) 上網查詢後找不太到相關資料 想瞭解這種要倒卻還沒倒 但一倒可能壓傷人的合法建物 (尤其村長還已經向公所反應過 真的壓傷人我們就...) 該適用什麼法條及怎麼處理最妥當呢?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9.185.9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08421402.A.9C5.html

08/19 12:37, , 1F
建管單位認定阿? 你不是建設課嗎?
08/19 12:37, 1F

08/19 12:37, , 2F
發文給屋主、縣府建設處到場會勘
08/19 12:37, 2F

08/19 12:38, , 3F
違章建築=/=危險建物 你們同事也太誇張了吧............
08/19 12:38, 3F

08/19 12:38, , 4F
未依建管規定自行建造的才叫違建 跟危險建物分不清楚??
08/19 12:38, 4F

08/19 12:39, , 5F
說不定人家還有使用執照呢.查查看不就知道了嗎..
08/19 12:39, 5F

08/19 12:40, , 6F
照規定是要拆除執照沒錯,因為有牽涉到廢棄物清理
08/19 12:40, 6F

08/19 12:41, , 7F
但沒申請就自行拆除的人太多了~
08/19 12:41, 7F

08/19 13:21, , 8F
因為一開始不知是否是違建 所以先以違建查報方式
08/19 13:21, 8F

08/19 13:21, , 9F
查明是否屬於違建
08/19 13:21, 9F

08/19 13:22, , 10F
現已知非屬違章 所以想瞭解後續該由何單位認定是否危險
08/19 13:22, 10F

08/19 13:32, , 11F
如果是明顯的危險建物,牆倒一半柱子斷,工務局建設處認定
08/19 13:32, 11F

08/19 13:32, , 12F
比較妥當吧,如果是結構問題,要專業來判斷,就要函請建築
08/19 13:32, 12F

08/19 13:33, , 13F
師公會或技師(但他們肯為你們背書嗎?這是個問題)
08/19 13:33, 13F

08/19 13:35, , 14F
問你們建設課長囉,但我想應該是會推給縣府的
08/19 13:35, 14F

08/19 13:35, , 15F
總之就是函文給縣府,屋主,建築師(如有必要),依照會勘紀
08/19 13:35, 15F

08/19 13:36, , 16F
錄辦辦看...
08/19 13:36, 16F

08/19 13:39, , 17F
瞭解 感謝您! 現在應該會依建築法81條報請縣府會勘
08/19 13:39, 17F

08/19 13:40, , 18F
因為縣府的回文讓我們以為就是要自己認了
08/19 13:40, 18F

08/19 13:41, , 19F
且建築法78條有寫這樣情況不需拆除執照 所以才特來請教
08/19 13:41, 19F

08/20 21:15, , 20F
由土木及結構技師認定。非工務局、建設局職權內。
08/20 21:15, 20F

08/20 21:16, , 21F
應該是通知屋主協調。發給使照的建管單位要通知與會~
08/20 21:16, 21F

08/20 21:16, , 22F
這不是一次現勘可以解決的~私有建築,民眾可以不鳥你
08/20 21:16, 22F
文章代碼(AID): #1JyiuQd5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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