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唉...被單位人事陰了
公務人員俸給法19
...不依規定項目及數額支給者...並予"追繳"
受益處分之信賴保護依行政程序法120本文所定除外事項
...受益人無前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
按行政程序法119第三款
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
有法律而重大過失不知無法主張信賴保護
依法律要追繳
所以乖乖繳回吧
至於假 就要請高手指點了
※ 引述《adey40 (風海)》之銘言:
: 唉...
: 嘆口氣先
: 小弟102年1月11日分發入機關
: 102年8月1日服替代役
: 103年7月17日復職回原機關
: 年資有銜接到
: 於今年九月多時打電話詢問單位人事今年我的休假有幾天?
: 人事查了一下檔案後跟我說今年是七天
: 順便幫我的系統上休假天數從0天更改成7天
: 於是我就休阿休的休了六天休假
: 今天人事打電話過來
: 說有下面這條規定
: 留職停薪入伍服義務役後復職,或服義務役退伍初任人員,年資銜接者,其復職或任用
: 當年之休假,依其休假年資所核給之日數,乘以復職或任用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
: 後,於復職或任用(仍須俟考試錄取訓練完成)時起核給休假。
: (銓敘部95.11.15法部二字第0952716602號令)
: 所以我今年的休假就從7天變成3.5天...
: 還立刻就在系統上更改
: 於是我的系統上很可笑的竟然出現 已休假天數6天 剩餘可休假天數 -2.5天......
: 休假天數還有負的喔XD
: 這還沒完
: 接著人事要我趕快去刷國旅卡(他以為我還沒刷)
: 我就說我已經刷完8千了
: 人事就要我繳回4千元...
: 被騙已經很不爽了
: 信賴他的天數刷國旅卡還要繳回?(要是一開始就說3.5天我只會刷4千阿)
: 然後人事沒說的,我在猜那-2.5天大概是要改請事假了
: 考績又會影響到?
: 唉...
: 再嘆口氣先
: 我可不可以提起信賴保護原則?
: 當初就是信賴人事和系統上的天數才請休假刷國旅卡的阿
: 順便投訴一下上級單位人事處,看看會有甚麼結果
: 哪有這樣陰人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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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聽到的主要是俸給法要追繳
認真的說 我其實不太懂為何不能主張信賴保護
我認為可能的答案是公務員應該知道俸給法~所以
您不能說您不知道就算發錯了也要追繳而主張信賴保護
法理上就是您不具有信賴基礎
而不是因為您應該知道請假及國旅卡的種種規定否則為重大不知
我上面的說法有點跳躍太快或許引用的法條也不當
畢竟我不是管人事的 只是碰巧聽過這樣案子的處理方式
所以假本身能不能主張信賴
那就要管人事的高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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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考量勞費 我建議乖乖繳回
但是以前長官提到這個 提起信賴保護 閃過一絲不確定的表情
讓我也不確定為何不能主張
俸給法19不能不謂特別權力關係的遺毒
從此出發~除了平等權(公務人員和一般人民)外
尚有財產權 甚至剝奪人民財產的俸給法19是否符合憲法23
從過往大法官肯認公務人員不受特別權力關係而保障其財產權
的諸多解釋 俸給法19是否違憲不無疑問
然原PO直接主張信賴保護 應該@_@
就算以破除特別權力關係出發衍生基本權受侵害
可能會一路敗訴 而直接訴諸大法官釋憲
為了區區數千 勞費不符成本
惟原PO為了公平正義 爭一口氣 甚至為以後同受此難的公務員開先河
個人也不認為必輸 只是取捨之間不是法律問題 特別再為補充
雖我會勸別人戒急用忍 但如果我是當事人 必為釋憲
※ 編輯: Aixtron (1.169.53.245), 12/20/2014 1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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