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政務官不簽廉政公約 柯文哲:莎喲娜拉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加油)時間11年前 (2015/03/21 14:33), 11年前編輯推噓3(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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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有誤 ※ 引述《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之銘言: : 推 bcae: 騙不懂政府運作的民眾和做秀用 03/18 07:51 : 啊就偏偏郝龍斌拿著市政府發給遠雄的公文在臉書上秀 : 讓民眾覺得這樣有用啊 以上政治性發炎(言),就不回應 : 你覺得 要求政務官簽廉政公約的市長比較可能會騙你 廉政公約的法律效果是什麼? 貪汙治罪條例,一部嚴苛的特別刑法典 公務員犯罪的罪刑可以比擬「強盜」或「殺人」 如果一個公務員,不怕這貪汙罪,會怕廉政公約? 廉政公約能吃嗎? 頂多不當公務員,如果貪污幾十、百億,會擔心沒工作? 所以廉政公約的法律效果是什麼啦? 廉政公約簽了又貪汙是會怎樣啦? 這跟中華民國公務員誓言一樣啦(1930年、宣誓條例) 余誓以至誠,恪遵國家法令,盡忠職守,報效國家... 當年老蔣宣誓過,但誰騙誰? 不要在相信沒有根據的傳說了! 建立法治才是一個國家最重要的,不是簽一個什麼都不是的東西 貪汙治罪條例不管你有沒有簽啦,貪污就進去蹲 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貪汙治罪條例 第 4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 元以下罰金: 一、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 二、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 三、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 回扣或有其他舞弊情事者。 四、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者。 五、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未遂犯罰之。 第 5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下罰 金: 一、意圖得利,擅提或截留公款或違背法令收募稅捐或公債者。 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三、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未遂犯罰之。 : 還是拿著市政府給遠雄的公文的前市長比較會騙你? : 豆雞 如果只是兩個放在一起比較,就被其中一個騙了 那還真慘 人都會騙人,重點是不管誰 我都不會被騙 還好,我都不會被騙XD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30.1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26919616.A.33A.html ※ 編輯: a9301040 (111.252.30.107), 03/21/2015 14:34:42

03/21 14:37, , 1F
所以 你拿特別法說公約沒用 然後呢???
03/21 14:37, 1F

03/21 14:38, , 2F
那個公約充其量就是他決定政務官人選的約條
03/21 14:38, 2F

03/21 14:39, , 3F
敢來當的就要簽 而且就以柯還沒有執政班底的情況下
03/21 14:39, 3F

03/21 14:39, , 4F
這樣的宣示是有必要的 當然啦 法律一直都很嚴
03/21 14:39, 4F

03/21 14:40, , 5F
不管是刑法 還是特別法 但過了那麼多年 吏治如何呢?
03/21 14:40, 5F

03/21 14:41, , 6F
只能說連這都不敢簽,法律不就更視為無物了?
03/21 14:41, 6F
簽沒有法律效果的文件免驚啦 竊賊如果你要他簽不偷竊公約,就可以進去看寶物,他一定爽快簽 這種心理學(?)我是不太懂啦 反過來說,如果法律都視為無物,還會在乎公約嗎,你說呢?

03/21 14:42, , 7F
而上述的約條至少可以讓柯可以讓人也讓來當的了解他的意志
03/21 14:42, 7F
特別法都不怕,還怕公約? 有一個小偷跟警察說,簽不偷竊公約?你信他就不偷了? 如果貪官簽了就不是貪官,那這還真有用 如果簽公約可以瞭解一個人,這種評價方式不是很怪

03/21 15:04, , 8F
以柯邏輯讓食品廠簽良心公約,公廠簽環保公約,應可杜
03/21 15:04, 8F

03/21 15:04, , 9F
絕台灣的問題
03/21 15:04, 9F

03/21 15:07, , 10F
草包程度跟連d上差不多了,本來還贏他一點的
03/21 15:07, 10F

03/21 15:35, , 11F
河粉只要看到柯文哲作秀就很滿足了 這就是明星
03/21 15:35, 11F

03/21 16:55, , 12F
推 隨便喊喊簽個公約就當是改革蠻好笑的
03/21 16:55, 12F

03/21 17:39, , 13F
崩潰的是誰XD 不要跟我說這就是沉默多數的理論
03/21 17:39, 13F

03/21 17:39, , 14F
那個公約了不起就是柯P用人的公式 公告大眾他要選怎樣的人
03/21 17:39, 14F

03/21 17:40, , 15F
還是你覺得以前那樣選政務官你比較喜歡哩??
03/21 17:40, 15F

03/21 17:41, , 16F
對了 提升一下自身閱讀能力 邏輯對不上還硬回 很尷尬啊
03/21 17:41, 16F
閱讀能力建立在對方寫作能力無誤上阿 → flybow: 而上述的約條至少可以讓柯可以讓人也讓來當的了解他的意志 這有文法嗎?哈哈哈,真的好尷尬!:)

03/21 18:55, , 17F
閱讀能力建立在對方寫作能力無誤上 光看這句就知道囉XD
03/21 18:55, 17F

03/21 18:56, , 18F
讓人(民眾)也讓來當的(想當政務官的) 不怪你 是我打的簡略
03/21 18:56, 18F

03/22 00:24, , 19F
老蔣宣誓的是中華民國這個流亡政府不是台灣國阿
03/22 00:24, 19F
※ 編輯: a9301040 (210.69.99.253), 05/07/2015 11:35:43
文章代碼(AID): #1L3H30Cw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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