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商業行為定義(法律專業請進)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一介武夫)時間9年前 (2017/05/19 09:21),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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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不得兼職,且不得有商業行為。 (手機APP嵌入Google 廣告)已經知道屬於商業行為 但是我在創用CC看到了一篇 http://creativecommons.tw/node/994 其中寫了一段 「若是程式的下載開始雖然有內嵌廣告,但使用者可以自行透過介面操作的方式將其關閉 ,或是契約內容也並不明文禁止使用者去做移除廣告的動作,則這樣的模式因不具有「內 嵌廣告」與「程式下載使用」的「強制交換關係」,則就比較有機會被解釋為「非商業行 為」。」 如果APP內的廣告可以關掉,是否就不屬於商業行為 也就不算兼職? -- posted from bbs reader hybrid on my HTC_M10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6.2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95156901.A.D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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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可以關閉,就解釋為非商業行為,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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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覺得這條管的有夠款,引申到後來公務員做app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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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免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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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寫APP了,動一點腦不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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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7aYbqI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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