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教休假年資銜接以及國旅卡使用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時間8年前 (2017/09/26 02:45),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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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目前任職於財政部底下某公股銀行 (研訓院招考,保公保的,有國旅卡) 目前休假年資有三年多 (本人於106.1.1前就到職, 故有併計之前交通部底下某國營事業年資(保勞保的)) 所以目前有14天休假,國旅卡額度16000 今年有幸考上高考 , 有幾個疑惑的地方 , 想請各位解答 (1) 如果年資有銜接的話 , 不知道今年舊單位這邊未使用的休假跟國旅卡額度 , 是否能帶到新單位繼續使用 ? (目前舊單位這邊應該沒辦法讓我把休假休完) (2) 我知道公股銀行(保公保的)休假年資是可併計 , 但是之前舊單位有併計的國營事業休假年資(保勞保的) , 這段年資是否也能繼續帶到新單位繼續使用 ? (3) 照文上說 , 分配之擬任職務如為現缺者(用人時段為現缺), 應於通知函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向用人機關報到, 我不知道說這10日內是不是可任選一個日期去報到就可以 ? 例如我壓舊單位11月2日最後一天上班, 11月3日新單位報到 , 因為舊單位這邊不大可能等確定單位後才送辭呈(會太趕) 又想達到休假年資銜接的目的 , 壓離職日目前對我還蠻苦惱的 >"< 以上幾個問題 , 再麻煩各位前輩解答 ,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138.1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06365157.A.5E8.html

09/26 07:30, 8年前 , 1F
今明年新單位應該沒休假
09/26 07:30, 1F

09/27 08:52, 8年前 , 2F
第一點無法帶過去,第二點採計休假年資要第二年開始才有採
09/27 08:52, 2F

09/27 08:53, 8年前 , 3F
第三點,休假年資無法用併的,所以不用離職日=到職日
09/27 08:53, 3F
文章代碼(AID): #1PoKxbNe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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