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請問是否構成圖利罪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 )時間5年前 (2020/10/12 23:16), 5年前編輯推噓5(504)
留言9則, 2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VWbeeKl ] 作者: andywu322 看板: LAW 標題: 請問是否構成圖利罪 時間: Sun Oct 11 09:04:38 2020 有一寺廟,其座落於國有土地上 該土地現編定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今該寺廟提出編定公告前的航照圖 (再無其他佐證文件) =註= 法規是說,只要能證明在編定公告前已作某用途使用,就能申請更正編定為該用途的使用地 類別 =註結束= 向地政單位申請更正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但是航照圖上比較勉強堪認為寺廟位置之處,在今日已被興建民宅,而現在寺廟已重建更大 更新,但非在舊航照圖上位置,而是在旁邊。 會勘時,某單位承辦曾說,因為申請「變更編定」(另一種可變更土地使用類別的方式), 寺廟需繳交違反土地使用的罰款??萬元。申請人不想繳,所以走「更正編定」方式。 但會勘時是以今日寺廟位置認定,與航照圖所示顯然不同位置,現今寺廟位置,在航照圖上 是樹林,不太可能是寺廟 (法規是要以編定公告前既已使用範圍作更正編定) 這樣是否構成圖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76.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02378280.A.52F.html ※ 編輯: andywu322 (49.216.76.70 臺灣), 10/11/2020 09:11:00

10/11 10:00, 5年前 , 1F
國有土地??? 廟方有租約嗎??
10/11 10:00, 1F

10/11 10:01, 5年前 , 2F
占用應該先移案給國產署妥處吧.......
10/11 10:01, 2F

10/11 10:01, 5年前 , 3F
就算有租約,地目變更是承租人可以逕自申請嗎??
10/11 10:01, 3F

10/11 10:02, 5年前 , 4F
有開會勘,你整篇完全沒提土地所有權人意見,當人家塑膠?
10/11 10:02, 4F
國產署有出「同意申請」的文給申請人 只同意申請,准駁與否,由權責單位處理 有沒有租約我不清楚,通常就算沒有租約,也會用使用補償金方式收費 但國產署會出同意申請的文,也表示沒有要排除佔用的意思 不過,針對圖利的範圍,是鎖定在核准更正編定的部分 跟國產署關係不大 我在意的點是,並沒有很清楚的佐證資料,來主張今日寺廟範圍是編定公告前的既已使用 範圍 這樣的情形下,權責單位核准,是否涉及圖利? 我的疑問是: 1.圖利他人的部分:(1).不應給予更正編定的範圍,卻給予更正編定。 (2).免走變更編定程序,省下??萬元罰款。 對於申請人是一個「寺廟」來說,標準上是否有不同? 2.權責單位可能沒有收到利益(賄賂之類).....我沒看到,很難說有 這樣去向檢調單位主張圖利是否能成立? ※ 編輯: andywu322 (49.216.76.70 臺灣), 10/11/2020 12:42:51 ※ 編輯: andywu322 (49.216.76.70 臺灣), 10/11/2020 12:43:37

10/11 13:09, 5年前 , 5F
你把整篇轉過去公務員板,我再回
10/11 13:09, 5F

10/11 13:09, 5年前 , 6F
因為接下來要講得比較偏行政處置
10/11 13:09, 6F

10/11 13:10, 5年前 , 7F
不是說跟法律無關,而是比較偏公務機關處理事情的看法
10/11 13:10, 7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ndywu322 (49.216.76.70 臺灣), 10/12/2020 23:16:01

10/13 08:44, 5年前 , 8F
更正編定已經核准了嗎?以您的敘述,不滿足更正的條件
10/13 08:44, 8F

10/13 13:50, 5年前 , 9F
沒租約,土地是國家的,所以沒有圖利國家的問題。有租約才
10/13 13:50, 9F

10/13 13:50, 5年前 , 10F
有該罰不罰的問題
10/13 13:50, 10F
即使土地是國家的,但更正編定是「使用土地人」提出申請, 而且我的重點在「會勘指認的更正編定範圍」,與「舊航照圖」呈現不符 雖然是國有地,但真正使用土地、因編定而獲得利益(免繳罰緩、然後可以在現況 範圍得到更正編定,得以合乎土地利用法規)的是使用土地人 ※ 編輯: andywu322 (117.56.247.7 臺灣), 10/13/2020 13:55:06 ※ 編輯: andywu322 (117.56.247.7 臺灣), 10/13/2020 13:58:11

10/13 14:44, 5年前 , 11F
使用土地人提出申請的先決要件是有權使用。而且你重點不是
10/13 14:44, 11F

10/13 14:44, 5年前 , 12F
在圖利嗎
10/13 14:44, 12F

10/13 14:50, 5年前 , 13F
原則上更正編定會勘就兩種方式認定,一是現況認定,一是法
10/13 14:50, 13F

10/13 14:50, 5年前 , 14F
定文件認定
10/13 14:50, 14F

10/13 14:59, 5年前 , 15F
如果航照圖是貴機關認定的法定文件,我建議請申請人花點錢
10/13 14:59, 15F

10/13 14:59, 5年前 , 16F
送第三公正機關判讀面積範圍,例如工研院
10/13 14:59, 16F
文章代碼(AID): #1VX7CoRb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VX7CoRb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