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談] 除了吵調薪,低於勞基法待遇的部分都不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桃之軒)時間5小時前 (2025/08/10 11:30),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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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是勞工的最低待遇,可以更好,不能更差 更差除了違法,也代表不合理 公務員負擔的法律責任比勞工大很多,民間責任越高,待遇越好 所以公務員額外負擔法律跟道德責任,待遇比勞基法好也是合理 但有很多待遇公務員不如勞基法 如加班費加成,何止不比勞基法,是根本連加成都沒有 又夜間上班的公務員沒有夜間加給也是不人道,民間企業大夜班沒有比較多錢誰會去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30.1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54796629.A.62C.html

08/10 11:31, 5小時前 , 1F
加班費加成真的要給.根本違法壓榨勞動
08/10 11:31, 1F

08/10 11:37, 5小時前 , 2F
預算不編足的話,改成1.33、1.66一樣領不到
08/10 11:37, 2F

08/10 11:41, 5小時前 , 3F
先強制機關把加班費給足再說吧
08/10 11:41, 3F

08/10 12:41, 4小時前 , 4F
加班費?你有加班嗎?先去打下班卡再來說
08/10 12:41, 4F

08/10 14:16, 3小時前 , 5F
把超徵的部分拿來編就搞定了 公務員發大財
08/10 14:16, 5F

08/10 14:59, 2小時前 , 6F
很多連加班費都沒有
08/10 14:59, 6F
文章代碼(AID): #1ec19LOi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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