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確定給付制已經是孤島,請求隨個人意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christ dd)時間1天前 (2026/01/06 11:48), 編輯推噓11(1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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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jimmy (jimmy)》之銘言: : 重點放前面: : 政府說撥補勞保世代正義, : 政府又說公保自負盈虧才是正義 : — : 說你層次低就是因為,你的內文根本沒有看的必要,你的數據跟法源依據也完全沒有可 : 性! : 因為你不懂政府, : 不懂他們原本寫在規範裡面白紙黑字寫好退休提撥多少 : 但是只要想改就能改! : 你現在看的這些就是上面喂給你的狗屎! : 而你還信!然後據此以為有理據理力爭,說得很開心 : 退休金制度從很早就寫好能領多少,但是他們看情況不對隨時就是一刀,污名化你,然 : 砍你,所以你現在提的那些東西根本就只是時間還沒有到所以看著有用實則狗屎 : 最源頭就是政府不撥補,執意砍你, : 那如果你這裡不抗議,選擇了順服, : 那第二層就是他們設立了分化機制,讓你覺得自己被老人剝削了 : 然後你這時候卻敢跳出來上串下跳了?為什麼這次不順服了? : 這只能說明你的思考層次就是低下,你只能看見政府操弄給你看見的,而你卻無法跳脫 : ! : 只能在人家的框架裡,他們讓你覺得就是老的人領走你的錢, : 但是以你的智慧,應該沒辦法想到等你老了以為可以照這個制度領取的時候,呵呵 : 又會再修改為更不利的,但那時候你已經老了,正要領的時候到手的突然就變更少了 : 另外,你知道為什麼挑著你打嗎? : 因為你這種思想就是最令人厭惡的同仁, : 上面說什麼就是什麼,但是你又不服氣,卻轉頭仇視其他同仁, : 然後靠著自我矮化互相傷害以為能牟利 : 你最好的方式就是辭職認賠殺出! : 或許你會靠邀說我憑什麼叫你辭職! : 但如果你的思考方式就是不敢抗議不撥補而是傾向呼籲不要給其他同仁領,然後以為自 : 得利, : 那照這個邏輯,你最應該辭職:( : 因為你既不抗議不撥補,還覺得很對,又願意相信現在的退休規則, : 甚至希望自己能領多一點,提出了對其他人不利,但是不一定對你有利的說法! : 但是已經在你眼前更改過一次退休規則了,大砍你好幾刀,但是你還是信他們現在說的 : ??? : 說你層次低我都覺得我客氣了! : ----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3 Pro Max 看了你特地開一篇文出來,本來還以為會有什麼結論,或至少提出一點新的思考邏輯,結 果看了一分鐘才發現只是浪費時間,整篇內容說穿了就是在無腦抨擊,既沒有數據,也沒 有實質解法。 這不是分化,而是現實本來就如此。已經退休、五年內要退休的人,和十年後才退休的人 ,本來就是立場與利益完全不同的兩群人,這不是誰在挑撥,而是制度設計下的必然結果 。 真正該被抗議的對象是政府,因為政府才是雇主,撥補退撫基金本來就是政府的責任,而 不是要基層公務員、特別是舊制末期的人,一邊被迫把錢繳進水庫,一邊還要替那些已經 或即將領錢的人去發聲。更荒謬的是,一邊說抗議政府是狗吠火車、講了也沒用,一邊又 反過來怪舊制末期的人不幫忙抗議撥補,這在邏輯上本身就是自相矛盾。 退撫金制度的問題也不是今天才出現,它建立在人口會持續成長的假設上,但現實卻是少 子化,結果就是典型的結構性問題:早進場的人領錢,晚進場的人補洞,最慘的永遠是最 後一批。 正因如此,主張了解並爭取個人專戶制,並不是自私,而是基本的風險管理。個人專戶制 的優點在於: 1. 強制提繳比例最高為 15%,其餘是否加碼由個人自行決定,相較舊制最高可繳到 18% ,繳得更多卻不保證未來領得到,更為合理。 2. 流動性高,想離職就離職,離開時可一次領回政府提撥、個人提繳與投資收益,且享 有 保底 2% 的保障。 3. 不必被制度綁到 65 歲,避免「還沒退休就先被制度淘汰」的風險,也不會出現未到 退休年齡只能拿回少少自提、還被通膨侵蝕的情況。 至於「撥補是否可行」,112 年退撫基金精算報告的結論其實已經說得很清楚: 1. 即使政府每年撥補 50 億元,基金也僅能支撐至 135 年。 2. 即使提高到每年撥補 100 億元,也僅能延後至 137 年。 3. 而現實狀況是,近年政府實際撥補金額為 0。 在這樣的數據與現實面前,與其要求退撫制度老鼠會最後一批去幻想撥補法制化,不如務 實去了解並爭取個人專戶制,至少讓自己的錢回到自己手中,避免成為制度崩壞下最後一 隻被犧牲的老鼠。 如果你要的是情緒發洩,那繼續罵人就好;但如果真的想談制度,就請先把數字跟邏輯拿 出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64.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67671317.A.2EE.html

01/06 11:52, 1天前 , 1F
不好意思 這篇文有餵AI 有些地方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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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1:55, 1天前 , 2F
所以新制個人帳戶如果貪污也不會被剝奪退休金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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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2:03, 1天前 , 3F
這題我沒想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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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2:07, 1天前 , 4F
本來就是狗吠火車 通過的法律都可以不執行了 不指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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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2:07, 1天前 , 5F
他乖乖撥補 等基金破產之後才知道再來會發生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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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2:19, 1天前 , 6F
利益不同就可以把領不到的責任推到別人身上喔?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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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2:19, 1天前 , 7F
公務員的我是納稅人是雇主,所以我們的利益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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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2:19, 1天前 , 8F
我覺得錢我要自己花不想給你退休金,不行嗎?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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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2:19, 1天前 , 9F
達的很清楚,再看不懂或是還想硬拗都隨你,反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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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2:19, 1天前 , 10F
部分的人看得懂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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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2:24, 1天前 , 11F
其實大部分要求政府要持續補撥的人也不是真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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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2:24, 1天前 , 12F
政府會補撥啦,只是單純要求政府要守信,不然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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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2:24, 1天前 , 13F
能改退撫制度,未來就能改個人專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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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2:39, 1天前 , 14F
當沒有就好 除非是近年就要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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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3:51, 1天前 , 15F
其實怎樣想都無所謂 反正政府也不會理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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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3:53, 1天前 , 16F
我是支持提早破產提早大家一起面對,讓人自由轉換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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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3:53, 1天前 , 17F
種誰都不討好,徒生爭議的事政府不可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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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4:00, 1天前 , 18F
其實文章也沒說錯,20年後要退的人跟現在已退or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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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4:00, 1天前 , 19F
準備退的人,的確利害關係大不同。誰能保證20年後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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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4:00, 1天前 , 20F
有助攻? 難不成是112新制的人?還是已退人員的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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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4:03, 1天前 , 21F
一律建議一次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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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4:04, 1天前 , 22F
改成帳戶制也是變相縮減待遇,實在不想一直退縮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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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4:04, 1天前 , 23F
府軟土深掘,我現在薦九退休還要30年以後怎樣都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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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覺得公務員還是該團結不要整天共體時艱讓人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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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4:04, 1天前 , 25F
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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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4:39, 1天前 , 26F
抗議當然要抗議 但也要做好最壞打算 目前看起來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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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4:39, 1天前 , 27F
議根本沒用 如果不撥補的話舊制穩倒的啊 因為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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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4:39, 1天前 , 28F
新加入的人付錢了 我是有心理準備會領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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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5:00, 1天前 , 29F
專戶制貪污會被剝奪公提部分的退休金,驚不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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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5:00, 1天前 , 30F
意不意外?開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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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5:04, 1天前 , 31F
千萬別以為改成專戶制福利就比照勞工,否則就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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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5:04, 1天前 , 32F
給你適用勞保勞退就好了,幹嘛疊床架屋搞另外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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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5:53, 1天前 , 33F
公提部分退休金,所以私提部分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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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6:03, 1天前 , 34F
你如果把舊制退休金制度當「老鼠會」,才會有新舊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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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6:04, 1天前 , 35F
立的錯覺,問題舊制的基本精神是「確定給付」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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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6:05, 1天前 , 36F
拉人頭下家養上家,基金只是確定給付的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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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6:13, 1天前 , 37F
堂堂一國政府作到被當老鼠會其實也是挺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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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6:21, 1天前 , 38F
基金破產本來就跟應不應該發退休金沒關係;現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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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6:21, 1天前 , 39F
洗不動風向,改說舊制跳新制,偷帶基金破產就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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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6:21, 1天前 , 40F
發退休金製造對立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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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783林俊益部分不同意見書:三、年改三解釋就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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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的解釋,本席相信人民是無法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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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只規定「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一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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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人都懂,政府最後一定要負責支付到底,本解釋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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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法律規定還有解釋空間,政府可以開源節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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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結果就是軍公教人員,多提撥、晚退休、少領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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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所得。假如這樣開源節流,退撫基金還不足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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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6:56, 1天前 , 48F
軍公教人員的月退休金、退休俸,政府最後再來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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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6:56, 1天前 , 49F
預算支付!這就是「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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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真如此解釋,上開法律規定就已不符法律明確性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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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6:56, 1天前 , 51F
則!人民的觀點,依據正常生活與語言經驗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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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6:56, 1天前 , 52F
是無法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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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7:06, 1天前 , 53F
照林俊益大法官的觀點,依退休法規定,政府負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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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7:06, 1天前 , 54F
支付保證責任,原意是政府有義務編列預算支付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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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7:06, 1天前 , 55F
人員退休金,要公務人員繳多、領少、延後退,只是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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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7:06, 1天前 , 56F
負公務人員選票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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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N8OLBk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fN8OLBk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