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升等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空)時間5小時前 (2026/02/04 17:19), 5小時前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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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績法第11條 各機關參加考績人員任本職等年終考績,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取得同官等高一職等 之任用資格: 一、二年列甲等者。 二、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者。 請問這上面的第一項是不是沒有規定要連續兩年甲才可以升等?為什麼有的資料寫要連續 ? 甲甲-升 乙甲乙-升 甲乙甲也可以升嗎?(如果不能升,他的考績比上一位好,反而不能升?) 如果這個職等才做兩年 之前三年考績是甲乙甲是不是就不能升等了? 如果委三權理委四升到委四, 委三到委四這幾年都是算四職等嗎?是看缺的職等嗎? 還有考績通知書沒升等 但是銓敘部有升等 應該以哪個為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223.2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70196746.A.841.html ※ 編輯: knowing (114.25.223.236 臺灣), 02/04/2026 17:26:41 ※ 編輯: knowing (114.25.223.236 臺灣), 02/04/2026 17:32:19 ※ 編輯: knowing (114.25.223.236 臺灣), 02/04/2026 17:45:39

02/04 17:51, 4小時前 , 1F
怎麼可能甲乙甲不能升
02/04 17:51, 1F

02/04 17:51, 4小時前 , 2F
考績通知書不管升等,會再給一個銓敘審定
02/04 17:51,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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