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寄一封信要一個月,請問正常嗎?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RATEL (Mellivora Capensis)時間14年前 (2012/02/23 16:52)推噓4(5推 1噓 24→)留言30則, 11人參與討論串2/5 (看更多)
※ 引述《RATEL (Mellivora Capensis)》之銘言:
: 先簡單講一下,之前跟都發局申訴住宅區不能設立卡拉OK,後來有聯合稽查
: 確定是卡拉OK後,都發局給他們一個月時間改善,之後若還繼續經營會直接開罰
: 之後打電話過去都發局詢問,他們說已經收到聯合稽查的公文,過幾天會將信寄給業者
: 結果隔一個禮拜後打電話過去,他們說要調資料沒那麼快
: 又隔一個禮拜打過去後,他們說已經送給長官陳核
: 我問他信何時能寄出,他給了我一個模糊的答案:下禮拜,下下禮拜,這個月內
: 聽到之後情緒非常之低落,總感覺這事情永遠無法結束
: 聯合稽查等了兩個禮拜,稽查完了又等了兩個禮拜,信還是沒寄出
: 因為信還沒寄出,所以業者的一個月改善期就還不能倒數,我們還是要繼續被噪音騷擾
: 現在又給了我一個模糊的答案,信可能在這個月底才會寄出,寄一封信需要花到一個月
: 所有資料都有了,但是寄一封公文給業者要花一個月的時間,這樣的行政效率太可怕了!
: 因為這樣等下去不是辦法,我想要先主動的改變這樣的現況,請他們快點將信寄出
: 想請問都發局的上級單位是什麼? 有辦法跟他們上級的單位申訴請他們快點將信寄出嗎?
: 有辦法直接跟市長,副市長或層級稍微高一點的人申訴嗎? 打1999會有用嗎?
: 這樣的情形議員或是立法委員會幫忙嗎? (我一個都不認識)
: 或者是能給我其他的建議嗎? 謝謝!
我前天凌晨又被卡拉OK吵醒,因為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剩兩天就三個禮拜了,還沒把限期改善的公文寄給業者
我下定決心要往上申訴,當天早上打了1999跟市長信箱負責人的電話
發現都沒辦法往上申訴,他們也只能轉給原承辦單位,請他們快一點處理
上網找也是一樣,市長室,秘書室,研考會的陳情都是轉到市長信箱的網站
整個1999跟市長信箱的設計根本有問題,承辦單位有問題竟然無法向上申訴
結果今天凌晨又被卡拉OK吵醒,真的是氣炸了,我決定到行政中心的櫃檯去申訴
到了行政中心樓下的聯合服務中心,櫃檯的阿姨聽我講了之後,知道我昨天有打過去
(我當時才知道原來聯合服務中心就是1999接電的地方,如果我早知道可能不會去)
後來阿姨告訴我說,他們已經有遞案子給他們請他們處理快一點
之後阿姨叫我直接上去找負責人問處理情形,我當時根本不知道都發局在這棟大樓
一開始我猶豫了,因為感覺直接上去找好像有點無禮,後來阿姨告訴我說沒關係
我心想也是既然到了這裡,就上去直接問吧,解決我心中的疑惑
可是上去找到人後,心中的疑惑還是沒有解除
還是跟之前一樣的回應:"這樣的案件很多,我們會處理的"
他可能心裡有不舒服或是對我有埋怨
我問了三個問題,他在每個問題的回應的最後都加上類似的一段話:
"你在怎麼陳情還是一樣,我們還是會走完我們的流程,不會有改變"
他可能也沒注意到他講了重複三次類似的話
沒想到見到面後沒有解決疑惑,反而我的心裡更悶了
因為有處理相關業務的人告訴我說,像這樣已經接到稽查公文的案子3~4天就會寄出
即使需要彙整其他單位的意見也會在限辦期限兩個禮拜內就處理完
為什麼你們已經三個禮拜了還沒寄出,還告訴我可能要四個禮拜才會寄
我完全無法理解這是個什麼樣的神祕流程需要花到四個禮拜,有人能告訴我嗎?
我剛走進行政中心時,在跟警衛問陳情的地方
有位行動不便的阿伯跟我說他花了三年還沒處理完
我一開始以為是玩笑話,但經過這次體驗後,我認為他應該是說真的
因為看到昨天的新聞後,我想市長應該更忙了,所以我想要寫一封信給副市長!
我寫這封信不單是為了我個人,而是這整個流程太有問題了,讓人無法理解
我相信一定有其他人遇到跟我一樣的情況,而且應該不少
別的縣市收到稽查公文3~4天至兩週內搞定,你們要花掉3~4個禮拜還沒寄
所以我想將整個事件經過寫信給副市長,會不會改善我不知道,但我心裡至少會舒坦許多!
而且我也不是針對負責我案件的人員有意見,我是對處理流程有意見
我本來想去市長與民有約的活動直接去面對市長或副市長,
但是要等到3月初,而且地點超遠的
有人知道直接去行政中心找副市長,或是拿信請保全或相關人員轉交的成功率是多少呢?
還是有其他方式能轉交陳情信的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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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1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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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些人的推文也不曉得該如何是好
有人看到別人的回覆或推文就以為事情是他們講的這樣,然後就接著回應
沒有清楚的瞭解這件事的來龍去脈,結果就這樣被誤會了
前天下午提早回來本來是要衝到某區公所填寫3月6日市長有約的申請單
可是我進門前看到業者的信箱上看到那張粉色的郵局招領單
心想終於寄了,從他們收到稽查公文到寄出這封信剛好差一天就是四個禮拜
或許這事情會告一段落,也或許是另一個麻煩的開端
依照都發局處理的進度,1個月後一定又會至少等兩個禮拜後才會派人來開罰
若運氣好的話或許業者會在開罰前搬走,也或許開罰後才會搬走
不過我擔心的是屋主又如同之前一樣,也是租給卡拉OK
或許又要重複之前申訴的流程,等3個禮拜的稽查,等一個月的寄公文,等兩個禮拜的開罰
然後無限循環一再地重複發生,可能是一場揮之不去的惡夢
※ 編輯: RATEL 來自: 175.180.88.95 (03/02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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