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美女警官扮社工 誘鴛鴦毒販出籠

看板SW_Job (社工)作者 (KY)時間9年前 (2015/09/23 22:52), 9年前編輯推噓27(27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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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uuwoif (燎原火)》之銘言: : 警察打擊犯罪錯了嗎?你們知道這些毒販或毒蟲害死多少家庭嗎? : 是在崩潰什麼!!! : 難道假扮其他職務或專業就可以?這叫臥底懂嗎? : 破案有功,打擊犯罪,難道不能表揚? 警察要臥底當然可以 但不代表臥底就可以不顧一切、為了取信對方做一切違法或不道德的事 如果老大要你開槍殺仇人臥底能不能做? : 信任關係破壞有比保護人民避免被毒品危害重要? : 先去把犯罪偵察讀通再說吧!警察幹的好!!! : 基於維護大多數人之生命財產安全及利益, : 假扮社工師做為情報載體打擊犯罪與不法且破案,並無不妥!!! 你行政法比例原則回去重讀!! 等等..... 你應該連法學緒論都沒唸過吧? : ps:假扮老師可以嗎?假扮酒店小姐可以嗎?假扮水電工以嗎?假扮律師可以嗎? : 假扮○○○可以嗎?但假扮社工師不行? 有些職業對於國家或社會負有特別義務 像本案的社工、像醫師、像律師、像法官 還有警察、軍人、消防員等等等 軍人不可以說我信耶穌所以不殺敵 醫師對於危急病人也不可以見死不救 法官不可以上酒店、社工不能洩漏案家隱私 因為這些職業,在現代社會扮演非常重要的功能 你要說是天職也可以 如果這些職業不能好好發揮他的功能 社會制度會崩潰 所以我們有醫師法有律師法有法官法等等等的法律,確保這些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舉個例子 警察能不能扮演律師? 當然不行! 如果警察可以扮演律師騙被告 那律師辯護制度就會崩潰 懂嗎?孩子? : 你乾脆叫警察對毒販或毒蟲說:"我是警察!我現在要開始蒐證了!!!" 沒錯!!!還真的被你說中了!!! 原來你還真的唸過法律 刑事訴訟法第145條規定:『法官、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搜 索及扣押,除依法得不用搜索票之情形外,應以搜索票出示在場之人。』 如果你要告我,歡迎來告我、趕快來告我!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175.2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W_Job/M.1443019926.A.B93.html ※ 編輯: capitalofz (42.70.175.236), 09/23/2015 22:57:15

09/23 23:47, , 1F
那人真的有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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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1:40, , 2F
推這篇! 寫得很清楚 律師的例子也舉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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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邏輯感覺就停留在"警察為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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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1:43, , 4F
如果是警界從業人員 真令人對警方素質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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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6:47, , 5F
大推...這篇是我看到寫最好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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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7:04, , 6F
臥底本身就是騙..就是原PO說的不道德,不臥底又抓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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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7:04, , 7F
社工有實務的困難,警察未必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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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7:13, , 8F
就算一般民眾覺得抓毒蟲跟他沒啥屁關係,至少也是對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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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7:13, , 9F
有幫助,利益衡量一下,在合法範圍,有需要這麼高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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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7:13, , 10F
標準檢視警察嗎?那毒蟲販毒害人害己的道德又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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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講信任,這麼不說毒犯先破壞了社會對他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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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違反社會規範,再來說社會拋棄他,社工也是假的blab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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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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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別人扛起守法責任的人都是白痴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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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毒本身就是倫理學上未定的爭議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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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警察的素質都那樣還要人尊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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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素質這說法很沒有社會學的感覺,如果一個自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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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素質差的人,進入警察體系能做得比現有警察好,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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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質差也不遲,不然要怎麼證明到底是素質影響體制,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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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制影響素質?很多不必執行公權力的職業嫌棄警察,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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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這些人來執行公權力會有什麼不一樣?大家的社會學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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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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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沒看懂重點:有些職業對國家社會負有特別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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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角度言,刑法上也特別保護國家與該類機關之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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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刑法158159設有僭行公務員職權罪等 保護此一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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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沒有人說警察不能臥底 不能假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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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評的是警察選了一個不該假扮的職業來假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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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社工 就像本文所舉例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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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假扮律師更好啊 讓當事人一五一十向你吐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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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點警察假扮律師那辯護制度別玩了 社工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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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沒當過警察沒做的比現在警察好就不能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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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不能批評?你沒當過阿。球評評屁,你打得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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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當然知道體制影響素質,我警察朋友罵體制罵的才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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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舉這例子是要強調 警察體制爛所以素質差嗎...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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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就是要執行公權力的職業呀!尤其兒保社工更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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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社工志工傻傻分不清楚,大概不知社工有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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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直說警方沒執行業務,拜偷「家庭訪視」就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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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你以為對方為什麼會開門?有這麼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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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社工叫人開門 就像自稱警察叫你掏證件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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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這樣的行為需不需要被非難?需不需要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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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洞穴理論你知道嗎?有些東西沒接觸過會不知道對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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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啥,文字一樣,但敘述的東西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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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衡量一下 就是不划算 這次才會弄那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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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這就像小孩賴床不上學,媽媽騙小孩說要去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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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信以為真起床才發現被騙一樣,當然之後小孩不會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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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這套,問題這是小孩自己不想上學的投機心態,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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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在哪?信任跟投機是不同的,講到底就是牽拖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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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就學vs以投機為基礎的信任,利益權衡會後者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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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如果犯罪願意負起責任,或者根本不要犯罪,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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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來假冒社工騙開門,再來被指謫破壞信任?會造成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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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的人根本就是犯罪者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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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一句,從不負責可以牽扯到信任問題,不覺得是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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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賴等級的論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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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把犯罪問題全推給個人因素,那社工版的討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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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不太符合你期待的論述。信任問題牽涉的不只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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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違常社會價值的服務人口群,有更多是因為歧視、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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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標籤化,或對法律內涵不懂而排斥和畏懼來自公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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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一般牽涉到強制性與非志願議題的社工。更何況,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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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33, , 60F
釣魚的作法是否符合正當性與相關的法定程序,這部分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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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避重就輕。當國家以社會正義之名,採取缺乏正當性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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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信賴保護及比例原則的手段侵害人民,這案例難道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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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議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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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因不是因為犯罪而讓社工難做事 而是警察處理犯罪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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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瑕疵 導致社工工作可能產生困難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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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大,你是不是誤會警察是沒搜索票想以詐欺方式取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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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是有搜索票的喔,用假冒身分的方法只是讓嫌犯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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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證,換言之嫌犯本來就有受搜索的義務,是什麼利益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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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警察侵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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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21:30, , 70F
發現許多民眾無法理解社工為何發聲,認為社工太道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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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說罪犯是犯罪在先,本該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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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21:35, , 72F
1會這麼說的,是不懂或忘了,社會工作必須以建立關係開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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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23:14, , 73F
警察有搜索票也得照法律程序來 欺騙就已經有違法之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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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23:14, , 74F
如果程序不正義甚至可能影響到證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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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23:15, , 75F
釣魚的做法都被法官認定違法了,希望警察法治觀念要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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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23:15, , 76F
還有就算目的正當,手段不正當仍然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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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0:32, , 7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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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0:50, , 78F
我宣布警察為了破案可以不擇手段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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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0:51, , 79F
某b下次遇到警察違法蒐證不要抗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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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1:46, , 80F
一直沒有這個案件搜索票的新聞 所以到底有沒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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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1:47, , 81F
就算有....那開票的時間是事件前還事件後...
09/25 01:47, 81F

09/25 07:21, , 82F
冒充社工破案,應該沒有違法的問題吧
09/25 07:21, 82F

09/25 20:16, , 83F
回一樓:那人真的有事!
09/25 20:16, 83F

09/27 20:33, , 8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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