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勞工協調會問題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 )時間13年前 (2012/05/01 01:01),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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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rosYuan (又是一年級新生)》之銘言: : ※ 引述《superda196t ( )》之銘言: : 如果面試時就是知道些事,根本連報到都免了! : 因為一看就知道不是正派經營的公司~ : 我很好奇合約上,有沒有寫這些? : 是你沒看到?還是沒有寫? 合約上面沒有寫會倒扣的部分 : 是「請假外出」? : 還是「出差拉業務」? 是跟主管口頭說一聲 然後就簽退出門 : 公司有跟你提到和解的條件嗎? : 去調解就是要談和解條件啊!! : 私下和解對你一點保障都沒有! : 去調解會調解有人做會議紀錄,白紙黑字~ : 萬一要告上法院,會議記錄就是你的憑證! : 還有人幫你見證~ 調解會上沒講到和解條件 雇方一直周旋在因為我沒跟他們簽正式員工契約 我都是兼職人員 抓準這點說兼職人員沒勞雇關係 所以不支付我薪水以及勞健保 : 現在知道擔心,當初幹嘛要簽? : 沒了!我猜另外很有效的是水果日報~ : 如果你真的要警示版友,不如公告公司名稱,或是暗示大家! 在高雄民生路及海邊路各有一家分公司 都叫贏X 公司網站標榜是做決策系統的 : : 今天去開了調解委員會 實際沒什麼太大的幫助 : 因為你什麼白紙黑字的資料都沒有, : 像是打卡記錄、薪資條、薪資轉帳記錄...... : 什麼都沒有~ : 就算到了法院,你都會覺得法院審理沒什麼用! 沒打卡紀錄但有簽到及簽退 沒有薪資條、也沒有薪資轉帳 只有一月份的薪水袋 二三月份都是給現金 : 問題根本不在調解會,而是在你身上! : : 雇主拿出一份之前簽的契約 : : 說我是兼職人員非正式員工 所以不享有勞健保跟薪資 : : 那份合約當時會簽是因為雇主說 : : 這是公司的薪資結構 你屬於儲備幹部這一部分 其他部分跟你沒關係 : : 所以我就簽了 : 這部分真的沒什麼好說...... : 是新鮮人比較笨嗎? : 事實上,不管是打工或兼差,都一定享有勞保~ : 你的職務是業務,出去談業務的時候,車禍誰要負責呢? : 上班時間,當然是公司負責! : 這也是勞工保險的職災部分~ 沒保勞健保可能是唯一有利我的部分 我會努力去爭取 : : 結果今天雇主到場說你是屬於兼職人員的部分 : : 他下面有一條是註明正式員工會簽訂契約書 : : 我一直以為這一張就是正式契約書 : 詳細內容呢? : 你不考慮直接PO上來給版友看一下嗎? 我會想辦法把內容PO上來 我沒任何可以上傳電腦的傳輸工具 我看看有沒有辦法用視訊拍照or用智慧型手機拍照再上傳fb : : 調解委員問我有沒有簽另外合約我說沒有 : : 他就說這樣沒辦法證明我是他們的正式員工 : : 為什麼不是正式員工我還要每天準時去上班 : : 接受他們的管理 簽到簿都假的 : : 雇主方面還說你上班時常常下午就會離開 : : 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偷跑回家或去偷懶 : : 我真不懂 我待在一個業務單位上班不出去跑業務我留在公司幹嘛 : 你當然不懂~~ : 我所有待過的單位,不管是不是業務單位, : 要出差,通通都要寫出差申請! : 除了證明,你當時不在公司,是為了執行公司的業務! : 還要寫客戶拜訪單,請客戶證明,你確實有拜訪~ : 另外就是要申請差旅費~ : 難道你什麼都沒有,屁股拍拍就出去了嗎? : 那所有的人都看到你擅離職守...... : 誰來證明你是出去跑業務? 公司沒有出猜申請這文件 有寫客戶拜訪名單 : : 而且我每天早上有準時進公司 下午1:30or2:00以後才會離開公司 : : 調解委員一直叫我拿出證據 說我口說無憑 : 證據是什麼? : 你有好好思考過嗎? : 1.你的簽到打卡記錄 : 2.你的出差單 : 3.薪資條、薪轉記錄 : 諸如此類的...... : 你當然要拿出證據! 現在可以拿出的證據有 1.勞保明細 2.達成業績的業績證明 3.四月的出勤紀錄(只有六天) 4.一月的薪水袋 5.調解委員有請雇主下次開會準備我的出勤紀錄表以及薪資表 : 不然一切都隨便你說就好了~ : 舉個簡單的例來說: : 我說:你欠我錢! : 但我就是拿不出當初你簽署的欠條~ : 沒有我匯款給你的紀錄~ : 也沒有你跟我借錢,我同意借你錢的錄音~ : 但我硬說你欠我錢! : 你願意承認嗎? : : 但我確實在他公司上班 他確實沒幫我保勞健保 : : 確實沒給我該給的薪水 這還要什麼證據 : 還要什麼證據? : 你沒發現,你就是什麼證據都沒有, : 空口說白話......就算你說的是事實好了~ : 調解的主席要憑哪一點相信你? : 雇主再機車一點好了..... : 連當初你簽署的合約都不拿出來, : 直接否認你曾經任職的事實! : 說真的,你又能怎麼樣? : 因為你沒有證據......所以你輸了! 我當初真的連合約書都沒有.. 還好主席今天有印一份給我 我會針對合約內容再找有相關知識的人問問 : : 還是當初簽訂那張上面有寫試用期無勞健保我有簽名 : : 就算跟勞基法相牴觸 而有我的簽名就算有效? : 這已經不是重點了~ : 就算他是無效的合約,你也提不出你曾經在該公司任職的事實~ 我有想過要請證人 可是大家都還在職 機率實在不大 唯一有辦法證明我任職的事實就是雇主提供的出勤紀錄 : : 5/9號要再開第二次調解會 : : 我有去問過勞工局、法扶會 : : 但通常都只有諮詢 沒辦法到調解會現場 : 這是一定的!勞工局的人只會跟你講法條~ : 不會跟你說:應該怎麼做! : : 請問哪邊可以找到免費有相關法律知識的人幫忙 : : 很希望調解當天有個懂法律的人在現場 : : 不然我自己去真的是被巴假的.. : 孩子!律師沒有免費的! : 據我所知 : 你確實可以找法扶~但法扶不是不要錢~ : 是要從你索討的金額裡提播出一部份給他~ 真的是這樣那我很願意 我會再去法扶會詢問 如果只是從索討金額撥一部分出去那還能負擔 本來是打算錢都不要了 申請勞動檢查之類的 謝謝各位版友的意見 我會再去爭取看看 下次也了解該怎麼保護自己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6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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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請教一下懂法律的人:「雇主提供的出勤紀錄」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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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遭到竄改變造的,也是勞方要舉證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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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吧 涉及刑事 無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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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diLYJN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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