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離職特休問題請教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想看低音大提琴的舞台劇)時間12年前 (2012/05/10 02:5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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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umina (阿嚕瞇那)》之銘言: : 爬過文跟相關法規還是有點小問題搞不懂 想請教版友 : 我在99年7月到職, 公司計算特休方式以1/1為基準 : 所以100年按比例算了3.5天的假給我 (99/07-99/12) : 今年101年給我7天假...(100/01-100/12) : 最近有轉職的念頭,想到一個問題 : 勞基法規定是做滿一年給予七天特休 (99/07-100/07滿一年開始有七天特休) : 我現在是滿一年未滿兩年~所以照勞基法規定.. : 如果我現在就離職,是不是要被扣3.5天的假?(算是還公司的) : 如果我等到七月,任滿兩年,照規定總共應該要有7+7=14天的假 : 所以公司要再補3.5天假給我嗎? 很多公司的特休算法都依去年度的在職月份按比例給, 與勞基法規定的滿一年有七天略有出入 我認為以你的情況公司若要在未滿兩年的情況下,要回三點五天休假 或是滿兩年即向公司要求多給三點五天,都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台北市勞工局的試算網站: http://www.bola.taipei.gov.tw/public/Data/19277272271.htm 我的做法是若要與公司爭取,先寫封信向勞工局詢問你的狀況,請他們依法規解釋, 再把回信拿給管理部門看,徵詢他們的意見,至少此時要求的條件也會比較有根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198.38.226

05/10 10:38, , 1F
感謝回應!!我再寫信問問
05/10 10:3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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