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長期派遣...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Asashi)時間13年前 (2012/09/17 23:43),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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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版上的大大們 鳩竟...長期派遣到底該怎麼解釋才對? 如果我做到一半想要離職是被許可的嗎? 因為我看人力銀行有的工作是民國101~105年 我覺得也太久了吧!!!萬一因為個人因素要離職 會不會導致賠償或是毀約呢? 還請版上的大大們為我解惑 先在此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9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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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有無簽約吧 人力銀行的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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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約內容。我簽過的是要有一個月的預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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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是約束雙方的,所以公司也不可能跟你簽"決不中斷"的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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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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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中途離職的,工作選擇權是憲法位階,沒有任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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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違反。即使契約有寫說離職要罰錢,基本上除非公司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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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實有訓練費用支出,也有簽約金(如民航機師),不然打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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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你也一定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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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LqKr4Q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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