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無法預期離職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小比)時間13年前 (2012/10/05 11:47), 編輯推噓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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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到一家公司擔任會計一職,情況如下: 公司小只有一名會計,前兩任會計交接時都花了約莫三週~一個月 當初應徵時並未說明有管理職,並且也沒有說需要協助行政 到職後第三週老闆叫我要配合行政, 一開始覺得還好,到後來漸漸覺得工作內容跟說好的根本不一樣 於是我在九月中旬開始找新工作, 但因為怕會空窗所以沒有跟老闆說,但面試的時候有請事假 後來雖然未接獲錄取通知,但是深怕下一個工作的報到時間會太早, 所以在10/2白天向老闆口頭提出離職要求,老闆同意我離職,說要趕快找到新人好好交接 當時因為新工作還尚未確定,因此並未押離職日期,直到當天晚上我接獲新工作確定錄取 通知,並且要在10/10報到。 由於還在考慮是否要接下此新工作,因此隔天10/3並未告知老闆此事,但是有面試新人 新人於10/4來報到進行交接,我也於當日告知老闆我可能只能做到10/9,這幾天我會盡量 交接,並也已經做好很多工作的作業流程圖以供參考,如果不放心可再找一個資深的員工 一起學習,以後有問題的時候可以在打電話或是留言給我,我一定會盡力幫忙。 老闆聽到後跟我說我真的不可以這樣做,說之前的會計都至少交接三週,我這樣沒確定交 接成功就走會讓公司的財務亂掉,對公司也很傷,況且他也還不知道新會計是否適任,萬 一新人不行走掉了這個位子就會空著,並且說我還年輕,以後工作機會還很多等等。完全 不給我商量的餘地,我也不想要撕破臉所以很多事情我不知道該怎麼委婉的跟他說,但是 我真的很需要下一份工作,我也有打電話去給新公司商量問說可否再延遲一週報到,但新 公司也有他們的考量因此並不同意。 我稍微爬了文並查了勞基法規定, 上面說滿三個月未滿一年離職須於10日前告知,含提離職當日及假日,未滿三個月則不需 提前告知。我到職日是7/4,提離職時是10/2,因此並未滿三個月是否也適用不需提前告知 的範圍呢? 我真的很煩惱,於情面上這樣做感覺很對不起現在的公司,可是我覺得我這樣做並沒有違 反規定,當初進此公司時也沒有說好以後交接要至少三週,只有說順利完成交接會發交接 獎金。 真的很為難,因為對我來說放棄這次機會我不知道下次機會何時會來,我真的很想準時報 到,並且順利把現在的工作交接(我不認為找到適合的人選是我的責任,因此我有提議可 以先找一個公司裡值得信任的員工),想請問大家的意見,我應該怎麼做才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35.12

10/05 11:49, , 1F
妳是好人,顧好你自己就好。
10/05 11:49, 1F

10/05 11:55, , 2F
每個老闆都要員工顧好他的企業,那誰要顧好員工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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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2:05, , 3F
放心,公司沒有你一樣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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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2:10, , 4F
我還遇過沒交接的工作哩 既然不違法就閃人吧 記得要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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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2:55, , 5F
同意樓上~我也是小公司會計兼行政當初也沒交接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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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2:55, , 6F
撐下來了~原PO考慮自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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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4:12, , 7F
不用管老闆 盡量交接把事情做完 勞基法可以走
10/05 14:12, 7F

10/05 15:52, , 8F
幾個方案,1跟新公司橋,2舊公司寫好交接文件,留電話給他們問
10/05 15:52, 8F
文章代碼(AID): #1GRbWvGd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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