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被資遣的年資計算和離職後要處理的事
※ 引述《diablos ( )》之銘言:
: 您好
: 我昨天有打電話給勞工局,
: 我問說不確定公司有提供制式的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 他是說有的公司是給資遣單, 但上面仍須標示非自願離職,
其實每次打電話問勞工局,我都覺得勞工局很兩光
每次得到的答案都不太一樣
如果要申請失業給付,建議致電到認定失業給付就服中心
再次確認你的單據是否可以,對你會比較有保障
: 但有些問題當時忘了問或不確定.
: 在公司前兩年是約聘, 後來轉了正職, 正職工作時間算到現在是兩年半,
: 問勞工局人員, 他是說年資的部分, 是約聘+正職的時間共四年多,
: 但公司人資卻說約聘是每年一簽, 所以我的年資只有正職兩年半才算數,
: 請問何者為對?
合併計算才對,除非你正職跟約聘是跟不同家公司簽約
你要舉證就是你的勞動契約,人資還想要唬弄你的話
你把底下2條規定講給他聽,人資還是表示只有2年半
就表示人資搞不清楚狀況,要不然就是知道裝不知道繼續騙你
(很多人資其實都很兩光,如果不是經驗豐富的,請你態度強勢一點)
勞基法第9條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
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
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
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
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
前項規定於特定性或季節性之定期工作不適用之。
勞基法第10條
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未滿三個月而訂定新約或
繼續履行原約時,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
: 我有爬過文, 離職時要拿到底下這些文件或權益:
: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 在職證明
(另外再申請服務證明,為了你未來找工作有些公司要)
: 每個星期兩天的謀職假 (不扣薪)
: 資遣費
: 預告薪資
: 健保轉出單
: 請問有漏掉其他是我不知道的嗎?
: 有健保轉出單, 是否也有勞保轉出單?
: 預告天數有包含例假日嗎? 還是未包含?
: 然後自己剩下幾天特休, 有特休轉換成費用的公定公式嗎?
特休看你剩下幾天未請完,以月薪/30*未休天數,就是你折現的錢
特休看公司要在你離職前讓你請完,還是折現
濫一點的公司裝做沒這回事,沒給錢也不給請
: 資遣費和預告薪資須被扣稅嗎?
這點不確定,印象中好像是有,要請你打電話去問會比較好
: 而離職生效後, 要去區公所做勞健保的加保,
只有保健保,勞保不用
: 拿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失業給付,
失業給付是投保薪資*60%
建議你先上網看一下,有不懂打電話問就服中心
趁你還沒離職前,趕快把資料都備齊全
: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還有提供勞工其他的權益保障嗎?
: 還有什麼是我應該去申請, 注意的?
: 謝謝您們的回覆!!
: ※ 編輯: diablos 來自: 114.37.131.60 (10/06 15: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244.22
→
10/06 20:24, , 1F
10/06 20:24, 1F
→
10/06 20:24, , 2F
10/06 20:24, 2F
OK,我查了就業保險法定期契約結束要等一個月
登記滿14天內找到工作,就拿不到失業給付
登記滿1個月,通過審核標準,才可以拿到第一個月的錢
發款等他們就服站審核通過,次月才會發放
在領失業給付中,如果找到工作(前提是要有投保紀錄)
就可領提早就業的補助金
※ 編輯: parfait1984 來自: 1.162.244.22 (10/06 20:57)
→
10/06 20:53, , 3F
10/06 20:53, 3F
→
10/06 20:55, , 4F
10/06 20:55, 4F
→
10/06 21:05, , 5F
10/06 21:05, 5F
→
10/07 00:54, , 6F
10/07 00:54, 6F
→
10/07 00:55, , 7F
10/07 00:55, 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Salary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103
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