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可以早於離離書上的日期離開嗎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come to me)時間13年前 (2012/10/11 15:15),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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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最近遇到一些關於離職的問題;大概描述一下目前的狀況: 1. 工作年資:三年 2. 離職書提出日:10/8 (親自遞交...這沒有紀錄可以查) 3. 於三十天前預告,我的離職日為11/6。但是我的主管以交接為由,要我待到12/14; 而我也在離職單上把離職日填上12/14了。若實際上我在11/6離職而不是文件上的 12/14,請問會有什麼樣的法律上的問題嗎? 這幾天愈想愈不合理,沒有理由要多待到12/14,但因為單子上已經簽了,實在無法接受 還要多待一個多月.... 麻煩大家回答,謝謝...(鞠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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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請事假....但他可以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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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跟主管談 沒辦法就狠一點跟她說我去跟其他上司講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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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請了事假,主管不准假,原因是公司規定同組不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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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同時請假,但我也很堅持今天要請事假...所以依公司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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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曠職一天了。現在我只希望可以在11/6離職..而不是待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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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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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Td88aw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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