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只在職二天 這樣可以要求工資嗎?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文章總是打太長)時間13年前 (2012/10/16 12:56), 編輯推噓5(11632)
留言49則, 1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因為有種種原因 上份兼差本來是長期的 但我只有上班二天就提出了離職 而對方也很直接 也沒有多留我 就直接說ok了 但問題來了 我在職那二天其實有大概半天是在熟悉環境我承認 正式工作大概只有一天半 這樣可以去跟對方要這二天的錢嗎? 雖然不多 但也是有個千元 但印象中當初簽工作合約 好像有提到二到三星期是試用期 離職需在一星期前提出 好交接工作內容之類的 比較怕對方用類似理由回我 所以我工作二天的錢是可以合理跟對方要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6.95.225

10/16 13:23, , 1F
依法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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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3:50, , 2F
但老闆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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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4:19, , 3F
所以還是可以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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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4:28, , 4F
呃 很多公司都會藉口說未滿七天不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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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4:29, , 5F
所以大部分的人都沒膽回公司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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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4:32, , 6F
我之前有去過一家公司當四天主管就離開了(覺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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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4:33, , 7F
內部有點小問題) 後來我就離職了 等到下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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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4:33, , 8F
發薪日過了之後,我就主動寫信去問我的那四天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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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4:34, , 9F
結果對方馬上回信說會請會計幫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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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4:34, , 10F
我是覺得可以等等然後問問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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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正常流程會是等到下個月發薪日 公司還是應該發工資囉? 如果對方真的說 不好意思 才二天我們公司不會發哦 應該怎麼做?就認賠嗎 ※ 編輯: lolav 來自: 36.226.95.225 (10/16 15:07)

10/16 15:21, , 11F
如果你很堅持要工資,那就保留你上班記錄,去勞工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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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5:21, , 12F
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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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6:01, , 13F
依"法"可以,實際上你自己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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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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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9:52, , 15F
依法可以,但是我不會要,因為知道自己沒有產出不好意思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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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0:42, , 16F
連這種錢也要 比乞丐還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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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是多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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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跟乞丐一樣才要出來工作 不然鬼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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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1:20, , 19F
有工作就有錢阿 徵工讀生2天 也要給錢阿 什麼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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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1:30, , 20F
有缺這一兩千塊? 給人家添麻煩還要錢 乞丐至少沒浪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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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1:31, , 21F
時間跟精力 真要這種錢幹嘛不去路橋跪兩天 大家都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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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1:33, , 22F
我不是慣老闆 這兩天當你同事的還有人資真的很雖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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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1:37, , 23F
試問勞方這種態度 我們憑什麼罵資方?老闆?政府?
10/16 21:37, 23F
真的有缺這一兩千塊 謝謝指教

10/16 22:17, , 24F
2天也是工作阿 養成依法的習慣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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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2:18, , 25F
連勞方都這樣想,只會讓資方更不依法規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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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2:37, , 26F
這是勞方基本的權益 平時資方都壓榨慣了還坦護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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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2:38, , 27F
再說公司有缺這一兩千塊嗎 資方有什麼資格罵勞方 好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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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3:43, , 28F
純噓3319 原PO有做了什麼 要被你罵連乞丐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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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3:44, , 29F
工作覺得不適合不能走 勞基法去讀一讀好嗎 工作多少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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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3:45, , 30F
可以領多少天薪水 連一兩千塊都不付出的公司真該倒一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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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3:48, , 31F
補推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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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3:57, , 32F
純噓 tlink3319 台灣就是有這種人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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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0:21, , 33F
3319的心態 其實也是不少台灣人的心態 台灣做小生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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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0:21, , 34F
目前還是很多 勞資議題自然比起其他國家沒關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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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0:23, , 35F
建議原po該爭取的可以試著爭取看看 畢竟"依法行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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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0:28, , 36F
噓3319 根本就在人身攻擊 原PO如果覺得受辱 也可以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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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0:28, , 37F
行事 反正原PO現在也沒工作 賺個和解金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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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0:30, , 38F
至少我覺得被人罵比乞丐還不如是很羞辱的事 原PO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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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0:48, , 39F
我認為現在是法治社會啦!一切依法行政啦!怎可以亂來
10/17 00:48, 39F

10/17 00:49, , 40F
法治觀念從你我這代開始深植人心,以後台灣才有希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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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1:07, , 41F
3319的心態真的很怪欸!你今天提供勞務當然就是有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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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補充! ※ 編輯: lolav 來自: 118.167.53.68 (10/17 13:39)

10/18 15:02, , 42F
tlink3319這種人的心態真的很要不得 只有一天的薪水也是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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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有缺這一兩千塊是要跟公司說的話吧 公司連兩天薪資都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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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5:03, , 44F
不出來嗎 真的對有這種想法的人憤怒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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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5:36, , 45F
去兩天也是有在做事的阿 拿自己應得的為什麼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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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21:33, , 46F
依法個屁 那公司搞到你自願離職也合法阿 奇怪
10/18 21:33, 46F

10/18 21:33, , 47F
那你們那時候就會挺資方??? 笑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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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21:34, , 48F
最後就一群人躲在一個版取暖 資方政府不理 純自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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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03:10, , 49F
樓上不喜歡依法 那以後遇到和合約、法律不符 你不要叫
10/22 03:10, 49F
文章代碼(AID): #1GVEaQvF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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