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如果有勞務契約上的問題該向哪個單位求助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nonolike)時間13年前 (2013/03/24 18:26), 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跟公司簽了一年約 簽約沒有簽約金 也沒有教育訓練費用 但合約載明 如果我在一年內離職 必須付給公司2個月薪水 我現在已經有離職的念頭 曾經主管(股東之一)有說過 如果想走你們就提出來 公司不會為難你們 不過主管只是小股東 我比較怕老闆的看法 因此想先請專業人士看過我的合約 告訴我這樣是否會被罰款 再來決定要不要提離職 合約到期日是今年10月 但最近的工作內容我真的太緊繃了...身體都要出問題了 不知道各位大大是否知道有這方面的諮詢單位 可否提供?謝謝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40.69

03/24 22:01, , 1F
先提看看 直接說離職原因 直接跟公司確認比較快
03/24 22:01, 1F

03/25 09:59, , 2F
印象中這種合約通常是不符合勞基法的
03/25 09:59, 2F

03/25 10:00, , 3F
建議你直接找勞工局洽詢比較快喔
03/25 10:00, 3F

03/25 22:05, , 4F
離職單簽下去就可以離開了,付公司2個月薪水那是公司內
03/25 22:05, 4F

03/25 22:08, , 5F
規,公司想怎麼寫就怎麼寫,寫6個月也可以阿,你進公司
03/25 22:08, 5F

03/25 22:09, , 6F
時,你不簽合約,你就沒辦法上班阿,所以合約是跟勞基法
03/25 22:09, 6F

03/25 22:11, , 7F
牴觸的..無效,你直接問勞工局吧,應該會是這個答案~
03/25 22:11, 7F
文章代碼(AID): #1HJjJkET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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