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要提離職了,怎樣才能不被留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星艦迷航)時間13年前 (2013/07/21 16:15), 編輯推噓8(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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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onolike (nonolike)》之銘言: : 各位好 : 小妹我剛入社會一年,過年後因為朋友的介紹,開始再另一個單位面試 : 上禮拜確定了拿到這個offer,也準備要在禮拜一向現在公司提離職 : 但我的狀況有點複雜 : 現在要去的單位是現在公司的客戶(是一個很巧的巧合之下被介紹過去) : 現任的老闆也認識客戶那邊的主管 : 所以我離職不打算說我是因為找到新工作(很怕老闆知道新工作是在客戶 : 那邊,會想盡辦法弄掉我) : 但因為我們公司最近離職潮,已經走掉兩個了,我是第三個 : 照法律走的話,其實我工作將滿一年,10日前告知就好 : 但我的業務量很大,我真的很怕被留下來 : 目前我打算說身體不好,跟家人討論決定離職 : 因為以後一定會再見面,我不想跟現在公司撕破臉 : 但又想照法律時間走...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 據我所知,現在公司沒有找可以承接我業務量的人手進來 : 所以才特別擔心他會留我 : 第一位離職的已經做快兩年,所以他一個月走是正常 : 但前一個他提離職的時候未滿一年,公司也是要他一個月走 : 我很想堅持20天就走(新單位希望我可以早點上攻) : 但我不知道這樣以後他們知道我到新單位後 : 會不會抹黑我之類的....雖然我自認沒甚麼閒話讓他們講啦 : 但他們熟識新單位的主管 很難說會不會被統刀 : 該怎麼做呢各位?真的好煩喔.... : 就我看前兩位離職的 : 在提離職後的一個月都有被刁難跟臭臉對待 : 我有做好被罵很難聽的準備 : 只是希望能在20天內進行交接順利離開不要被凹就好........... : 希望各位前輩給我一些建議!!!感謝各位!! 除非你簽了特別的合約,要不然在一般狀況下,離職與否是你的權利,沒有人 可以攔住你,你也不需要老闆的核准,依法,你要做到的是「規定的天數前確 實告知」,至於公司內部的離職程序,並不能凌駕法律,你完成這些程序僅僅 代表的是你對公司體制的尊重,但這並不是法定的必要條件,千萬不要被唬到 通常板上提出有離職困難的板友,都是些職場新鮮人,還搞不清楚自身的權利 與義務,其實離職通常比完成工作上的任務容易多了,資方見你搞不清楚狀況 、或見你畏首畏尾猶豫不決,才會藉機凹你,而發生所謂走不掉的蠢狀況 所以在下建議你,跟老闆提出離職時,語氣盡可能婉轉,但再怎麼婉轉也要清 楚表達出一定要走的決心,才能避免凹人的狀況 老闆如果扮白臉,問你是不是薪水不夠、或說已經那麼栽培你倚重你、將來要 ... ,你除了記得表示感謝以外、一定要提到,即使如此並不能要你放棄更好 的工作機會 老闆如果扮黑臉,說什麼「公司有規定...」、「一定要交接好才准...」,說 「業界很小...」 你也千萬要不動聲色,表現出好像沒在怕的...,尤其你以後 是他的客戶,他若識時務,到時應該巴結你才是... 至於你的下一個工作在哪絕對不要說出來,對同事也是,這是「潛規則」,況且 你也沒有說出來的義務,講出來只有徒增變數,沒有好處。除非你跟我前同事一 樣有「考上高考」之類的好理由,可以立即塞住他嘴再說... 跟老闆談完之後,可以做個紀錄,發個「感謝函」,目的是自己留個證據,證 明自己已盡到法律上「告知」的義務 如果老闆還沒有死心,我以前曾經故意這麼做的: 1. 開始有意無意表現出得到新工作的喜悅,例如請同事喝個下午茶,尤其 嘴巴大老闆又信任的同事一定不要忘記。 2. 表現出對新工作的期待,明明在公司是寫C#的,桌上開始有Java的書 3. 對那些平常對你較好的同事更好,對那些不大好的同事就不要太鳥他們了 4. 不會因為要走感覺到拍謝,就更努力工作,要開始交代工作出去 5. 可以故意請個假說是要去開戶,或體檢,他應該猜得到是新公司要的 6. 或者請個兩天的假,不管他准不准,理由是「放鬆一下,準備下一個工作挑戰 」,這是狀況稍嚴重時服用 7. 本板還有我另一篇文章 #1FqBj1Sq ,這是另一個狀況,不到最嚴重時不要使用 以上說的是讓老闆死心的做法,請自行衡量一下 其實我想對原PO說的是,你自己的前途要靠「你自己」把握了,不要被別人把握... 祝 順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6.170

07/21 16:33, , 1F
中肯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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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17:32, , 2F
好文
07/21 17:32, 2F

07/21 17:55, , 3F
好文推!! 不過"潛規則"可以改一下就好了XD
07/21 17:55, 3F

07/21 18:19, , 4F
所以保管的筆電/公務車也不用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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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19:25, , 5F
感謝3樓指教。4樓,我有說東西不用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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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ecstar 來自: 1.169.224.162 (07/21 19:51)

07/21 20:54, , 6F
謝謝你!!我就是那個第一次提出離職的新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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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20:54, , 7F
該有怎樣的權利義務都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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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20:55, , 8F
我有簽一個約到10月底~但前兩位走的也是有約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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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20:55, , 9F
老闆也並未刁難~就讓他們走~只是講得很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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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20:55, , 10F
那我明天還是提到有新工作~但不要說在哪裡好了
07/21 20:55, 10F

07/21 20:55, , 11F
謝謝你喔~好受用!!!: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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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21:13, , 12F
好文,感謝推
07/21 21:13, 12F

07/22 00:34, , 13F
那3,4行寫的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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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00:38, , 14F
既然"不是法定的必要條件",請看貴公司交接清冊財物交還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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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06:55, , 15F
對呀,樓上,上回我離職就是沒人要簽收電腦,結果無法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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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07:01, , 16F
一直等到電腦報廢才離職成功,算算多留了3,4年...
07/22 07:01, 16F

07/22 10:53, , 17F
樓上還好不是領到車,十年才報廢 ....
07/22 10:53, 17F

07/22 21:06, , 18F
若你工作多年還在教人如何對抗資方,如何離職,那你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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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21:06, , 19F
正需要別人祝福了
07/22 21:06, 19F
文章代碼(AID): #1HwvYqr_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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