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非自願離職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房間)時間12年前 (2013/08/12 17:57), 編輯推噓2(2011)
留言13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文好像有點長,不好意思ˊˋ 呃嗨各位我是這標題上篇文章的原PO,上次受到很多版友的照顧,現在來報告今天 調解的結果。 我輸了,調解的結果是公司必須要給我6月份的薪資跟特別休假7天以及五一勞動節 的薪水,預告工資以及遣散費門兒都沒有。 因為原文有點長,所以刪掉直接在這裡前情提要一下。 原PO在6/28當天被上司告知不適任現在的工作,給了我兩條路,看是要被調到別的 單位或者是要離開公司,所以原PO就被迫離職了。 然後展開非自願離職證明跟資遣和預告工資以及特休假跟五一薪資的長征之路(掩面 以下是調解的重點整理: 公司方面表示要離職是我自願的,他們有調動員工的權力,而依據調動五原則裡所說 的,原PO只有在下面這一點有機會翻盤: 3、對勞工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但原PO無法提出明文的證據證明新職務比原先的職務不利。 首先是新職務必須每天加班至少1~2小時、每月須有一個週六要值班等等公司的不成 文規則。 職位調動後薪資會有變動,新職位比原先職位的薪水要高一些,但須先經歷試用期 3個月,而試用期的薪資比原先的職位低。 兩者相加之下,就原PO的觀點來看確實是不利的變更。 但調解人表示這些都只是原PO自己在說,員工的上班時間就是表定的8:30~18:00 沒有什麼工時不同的問題,薪資方面新職位就是比舊職位要高,所以都無法構成"不 利於原PO"這樣的條件。 所以原PO輸了,感覺上主要是敗在1、公司有調動員工的權力。2、拿不出調動不利於 自己的證據,這兩個部分。 並且公司仍然堅持要原PO到公司簽切結還是什麼的,辦完手續才要給原PO六月的薪 資跟特休和五一,而調解單位本身由於是委外團體,所以沒有公權力強制要公司給 付原PO薪資,所以除非原PO妥協去公司辦手續領現金,或者是公司妥協用匯款,不 然這些錢原PO也別想拿到,不過這都是題外話了。 由於調解失敗,現在原PO有兩條路可以選,一個是繼續告上去(但成功機率頗低, 至少必須能夠拿得出調職不利於原PO的證據),或者是選擇到此為止,當作學個經驗。 想請各位版友給點意見QAO 對不起文長,非常感謝閱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4.22.26

08/12 19:17, , 1F
你自己已經選擇了"到此為止"了~
08/12 19:17, 1F

08/12 19:18, , 2F
如果你拉得下臉,就去辦手續拿六月薪資吧~不要跟錢過不去
08/12 19:18, 2F

08/12 20:09, , 3F
1824篇 直接上法院 你態度軟化就先輸了
08/12 20:09, 3F

08/12 20:10, , 4F
抓住他扣你薪水這點就夠玩了
08/12 20:10, 4F

08/12 20:39, , 5F
上法院不用花錢??我看算了 公司的確是有調動職務的權
08/12 20:39, 5F

08/12 20:40, , 6F
利沒錯 所以你選擇離開 公司說你是自願離開也抓不到漏
08/12 20:40, 6F

08/12 20:41, , 7F
洞 唯一必須爭取的就是薪資 遣散費那個...我看算了
08/12 20:41, 7F

08/12 20:50, , 8F
辛苦你了...
08/12 20:50, 8F

08/12 21:17, , 9F
cinderchou麻煩看過1824篇再說好嗎?
08/12 21:17, 9F

08/12 21:18, , 10F
那篇文章下推文有寫說狀紙怎樣寫
08/12 21:18, 10F

08/12 21:33, , 11F
不需要那麼兇 因為重點也不在上法院要不要錢了
08/12 21:33, 11F

08/12 21:34, , 12F
而是"資遣"成不成立 不接受公司調派而選擇離職 公司就
08/12 21:34, 12F

08/12 21:34, , 13F
可以說非資遣說的理直氣壯 所以才說以討薪資為主
08/12 21:34, 13F
文章代碼(AID): #1I2B6I2J (Salary)
文章代碼(AID): #1I2B6I2J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