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離職日不能押假日?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girlo)時間12年前 (2013/12/02 21:2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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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penwindow (轟炸G900)》之銘言: : 雖然我已經離開公司了不過對於這件事情仍有疑惑 : 我工作超過3個月以上 但未滿一年 : 依勞基法我應該要10天前提出 : 我在11/22送上辭呈 押的離職日是12/1(日) : 本來應該更早提 但主管沒進公司 不然就是只來一下就走 沒辦法遞 : 不然我原本是預計離職日押在11/30(六) : 結果主管找我去談說我不可以把離職日押在假日 : 我告知他說我是照勞基法前10天提出所押的離職日 : 他就說沒有人押離職日在假日的 : 我應該要把日期押在最後一個上班日11/29才對 而薪水也會只算到11/29這天 : 就算我去其他公司也一樣 不能押在假日 : 還講說公司現在是需要我交接才讓我留下來 : (我聽得出意思是--要不是你手上的業務別人還不會 不然我可以要你馬上走) : 又說如果你工作交接需要2個月以上 我也可以不讓你走 : 當下我知道如果我跟他談要整個月的薪資(11/30) 他一定會要我馬上離開 : 畢竟我應該還是會在業界做 不想跟他計較太多了 能快點逃走比較實在 : 不過對於這個事件我還是很有疑惑 : 難道真的不能把離職日押在假日嗎? : 希望大家幫我解答了 謝謝 這是辜狗到的答覆 離職日能否為國定假日,要先看你當初進公司時簽立的雇傭契約或其他人事管理規約有無 此項規定,如果不確定的話,可以問人事主管他這麼主張的依據,原則上雇傭契約屬民事 契約,所以適用私法自治精神,要尊重你們雙方當初簽署的約定,但若沒有,就要回歸民 法及勞機法規,而目前現行法並沒有任何有關離職日不得為國定假日之規定。若人事主管 堅持不肯退讓,而涉及的利益不小,建議請勞工局介入協調。 來源: http://ppt.cc/Qvw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8.2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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