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失業補助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看透真相幻化人生)時間8年前 (2016/01/08 02:23), 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16 (看更多)
※ 引述《maxwide (你不是真正的快樂)》之銘言: : 文中的我 : 滿笨的 : 所以請各位見諒 : 我待的公司在104年11月24日 : 通知我 : 說我不適任希望我待到 : 104年12月10日 : 但薪水會算到12/31(資遣費另記) : 共NT48,449(我從103年11月11日進到這一家公司,內含特休假還有加班的) : 從他跟我講要資遣我 : 有跟我講 : 我可以上網去找工作可以去面試 : 所以我很積極的找工作 : 希望可以銜接的上 : 很幸運的找到工作並在104年12月14日工作 : 但發現自己不適合 : 所以只待3天 : 104年12月14日~104年12月16日 : 短短3日 : 後來在104年12月17日接到 : 就業服務中心的電話,問我找到工作沒 : (舊公司有做資遣通報) : 我講本來有但作3天發現不適合所以沒待了 : 服務中心的先生跟我講那請我先去辦失業補助 : 我才打電話給資遣我的公司請他給我 : 非自願離職單 : 我要申請補助 : 我拿到非自願離職單時 : 離職日 會計寫104年12月15日 : (我明明就待到104年12月10日) : 接著就去辦補助嚕~ : 結果今天打去勞保局問~ : 我的審核有通過嗎? : 他講沒 : 我問他為什麼? : 他講 : 因為你 : 明x 離職日是(104年12月15日) : 資遣我的公司,我真的只有待到12/10啦 : 創x 投保日104年12月14日-104年12月16日 : 他講這樣很怪所以沒過 : 好想哭~ : 我剛打給前公司的會計跟他講 : 說我只待到104年12月10日你把非自願離職單改104年12月10日好嗎? : 她講不行! : 我不明白為何不行 : 而且他還講當初讓你12月10日走是要讓你找工作 已經對你很好了! : 堅持不改非自願離職單的日期 : 後來會計跟我講 : 請我直接找主管(會計只是傳話) : 請問我該怎麼辦 : 該怎麼跟主管談 : 爭取到我的補助 : 我公司投保是 : NT30,300 : 60%的話是NT$18,180 : 現在還一直找不到工作 : 連往後的提早就業獎金都可能沒 : 怎麼辦? : 這個年好難過! : 唉… : 提外話 : 前公司的年終 : 很多 : 保障3個月起跳 : 所以有6位數 : 我該怎麼辦啦 : 是要跟主管談 : 要怎麼談 : 還是找勞工局 : 請鄉民幫忙 不管12/10還是12/15都一樣 14號找到的工作就已經被排除在領失業給付的條件內了 (條件:非自願離職+就業中心介紹工作15天內仍未找到工作) 除非~新公司他沒幫你保勞健保&就業保險(違法 因不論試用上班第一天就要加保勞健保) 但看你文就是他14號有幫你保了 所以你怎麼鬧都一樣 好在你前一份工作年資有滿一年 還有辦法申請 接下來真的要領怎麼做? 就找份工作去做 然後被資遣或是試用不通過被趕走 要求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就好啦 後面怎麼請 版上有專文提過 就不討論了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28.1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52190996.A.EC1.html

01/08 02:59, , 1F
一月就算有缺應該也是過完年才報到
01/08 02:59, 1F

01/08 08:30, , 2F
還有一條是到職後有幾天可以考慮的那個規則
01/08 08:30, 2F

01/09 17:36, , 3F
短期工契約到期也可以算在裡面喔 不一定要非自願
01/09 17:36, 3F
文章代碼(AID): #1MZgqKx1 (Salar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MZgqKx1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