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人曾故意和公司鬧翻 而被資遣的嗎
※ 引述《heartsilent (心靜自然涼)》之銘言:
: 很好奇有沒有人 忍公司一堆爛人忍很久
: 最後索性一次爆發和他們大吵起來
: 然後立即被公司解雇的?這樣是不是可以領資遣費和非自願離職證明
: 如果上班上得很痛苦想離職 可不可以用這招阿?
我自己就是一個例子,可以搜尋我之前的文章就知道 XD
但是我是和家族企業鬧翻,所以沒有資遣費,還是靠著因為和裡面的前
同事關係不差,拿到一張幫忙做的離職證明才平安搞定下一份工作的報
到文件,可以告訴你這種方式並不聰明。
當你未來要面試下一個工作,若工作需要推薦人或者人家真的打電話問
前公司你表現的怎麼樣,你會發現你完全沒有後路,我當初鬧翻真的就
是情緒爆炸,有一種反正你要這樣搞我那林北只好不幹的氣魄,當下什
麼都沒有就是很帥氣的走了,當然背後的因為是因為我已經有面試上別
家公司,所以本來是打算安靜的提離職但是卻莫名其妙的引爆最後變成
惡性離職。
從那次離職後在職場又打滾一段時間,才知道自己當年還是太年輕,
人和永遠是職場最重要的關鍵,就算要走,也要安安靜靜的好聚好散,
而不要採取這種極端的方式,因為你永遠不知道未來哪一天,可能你會
需要前一份工作的 job reference ... 也許就差那臨門一腳呢?
所以建議離職就是安安靜靜的照程序走,拍拍屁股不要留下把柄。
這樣既使未來有任何人探聽到前工作,對你都不會產生任何的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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