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想請問這樣簽訂的合約 是否違法?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時間10年前 (2016/05/02 09:28), 編輯推噓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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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友、前輩大家好 小弟的朋友最近在桃園找到一間公司 一進去就被告知三個月試用期並要求簽署以下合約 http://imgur.com/a/O5Wcp 他傳給小弟看之後,小弟總覺得有哪邊怪怪的 EX: 試用期未滿七天不給薪 --> 勞基法似乎規定無試用期 未滿一個月給半薪 --> 勞基法不是規定做一天給一天錢? 且全薪26K 這樣不是違反最低工資嗎? 因為小弟這方面不太懂,所以無法給朋友建議 能否請板上的前輩教小弟該如何給他建議?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9.182.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62152509.A.B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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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建議、不要簽、不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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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很care這份工作,直接掉頭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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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care 我是跟他說他已經做七天了 去把錢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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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離職 要七天前預告......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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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簽,cc給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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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公司名並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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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天工付一天錢,而且競業禁止沒付錢也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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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條都違法吧,可以檢舉
05/02 18:40,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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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勞工局檢舉,七天的工資要得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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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3:51, , 11F
這種合約跟現行法規牴觸,根本無效,簽跟沒簽一樣
05/02 23:51, 11F
文章代碼(AID): #1N9gqzke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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