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司] 公司要被併購 人員的任用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噴出總在被洗後)時間10年前 (2016/07/19 07:31),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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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一篇比較清楚 企業併購法第16條 同意留用的員工 「於併購前在消滅公司、讓與公司或被分割公司之工作年資, 併購後存續公司、新設公司或受讓公司應予以承認」 也就是你同意留任..年資一定要保留 若新公司不予承認 依法只能資遣 然後再聘用 就是公司給你在舊公司年資數*每年1一個月的資遣費..然後再聘用你 也許你會疑感公司幹嘛畫蛇添足.. 如果我是新公司hr..對年資很久的老員工應該也會這樣.. 因為可以幫公司"省退休金".. 勞退舊制規定前15年每個月2個月基數退休金..可是資遣只要1個基數 當然新制就比較沒這個問題 公司只要承認休假年資即可.. 另外要注意是..若你不同意新公司勞動契約... 自行離職..法規目前對這方面並沒有保障... 所以上述可能都會沒有喔... ※ 引述《orbisa (XD)》之銘言: : 最近得知,我們台灣分公司要被大公司併購(整個品牌都賣給他們),基本條件是我們公司 : 的員工會全員留下,不過新公司還是會面試我們,其他條件完全不清楚(還沒有辦說明會) : 現在大家腦袋一片混亂,不知道要在說明會問什麼? : 我自己的疑問是: : 1.工作分配,是否會延續舊品牌的工作,還是在新公司會打亂單位 : 2.舊年資是否能夠列入新公司年資(感覺不太可能),還會衍生出年假問題...如果年資歸 : 零,是不是舊公司需給補償費? : 3.我們台灣公司主管是希望我們舊有的福利能夠保存,但感覺不太可能,新公司也有別的 : 品牌,不會一國兩制吧?(每季都會發送公司商品) : 老實說,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希望能夠在說明會之前想好問題,才不會被牽著鼻子走.. : . : 不知道板友有什麼建議可提供呢? -- 人一輩子常常只有一種緣份... 錯過了就再也遇不到那麼好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6.227.2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68884690.A.23F.html

07/19 08:21, , 1F
所以資遣費應該是舊公司給沒錯吧?
07/19 08:21, 1F

07/19 08:23, , 2F
應該是新公司吧?
07/19 08:23, 2F

07/19 09:15, , 3F
看公司有沒有消滅 消滅不同意留任可請資遣
07/19 09:15, 3F

07/19 13:25, , 4F
商定留用
07/19 13:25, 4F

07/19 23:19, , 5F
外國分公司好像無本國企併法的適用喔
07/19 23:19,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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