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公司要求簽保密合約和競業競止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Mark Williams)時間9年前 (2016/08/22 11:51), 9年前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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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jizzinmybox (hi man)》之銘言: : 到職公司約一個月,老闆突然拿出合約要員工簽名 : 合約還不能拿回家看,老闆要求今日要馬上簽, : 有疑問問他就好,因合約內容有牽扯到賠償金(第十條以後), : 所以我不敢隨便亂簽,請問這份合約有問題嗎? : 或是都合理的? 謝謝 : 合約內容: : http://imgur.com/a/zl52Y 我從法律面看一下這合約,簡單講這合約是垃圾。 簽下去你就是白痴。 分析如下: 條文一 勞基法寫明勞工加班要有加班費,而且勞工有權不加班。 這條是要求勞工不得拒絕加班。 這條法官應該會判合法。 條文二 勞基法沒有試用期,這條是寫爽的。要開除員工就是要給錢。 法官會判違法。 但其實告人很麻煩,公司只是想利用這點跟你吵架,不想給你遣散費。 條文四 要求員工同意勞基法84-1。 84-1俗稱奴隸條款,只要84-1成立。雇主可以隨意改變工時/加班/放假。 例如說叫你作大夜班,連續上班24小時。連續上班20天不放假。 一個月加班100小時。 只要資方有照規定給加班費,這些通通都合法。 84-1是要勞方/資方/地方政府。三方都同意才算數。只要你不簽,84-1就不成立。 條文六 勞工請假要遵循公司規定。 勞基法只有寫每七天要有一例假,滿一年要有七天特休。 但是沒有硬性規定那一天放假。這部份是模糊地帶。 這條文就是要勞工放棄選擇假期的權力。 只要有放假就算合法,但是那一天放由老闆決定。 這條法官應該會判合法。 條文九 要求照公司流程跑完離職,才發薪水。 這條法官應該會判違法。 條文十二 勞工洩漏公司資料要賠30萬。 這條法官應該會判合法。 實務上,公司要提起民事訴訟,向法官解釋,勞工究竟洩漏什麼機密。才能拿到30萬。 但其實告人很麻煩,公司只是想利用這點跟你吵架。 因為你欠我30萬,所以薪水就不發了。加班費就不發了。 條文十三 競業條款,勞工離職去同性質的公司上班,要賠30萬。 法律明定,競業條款公司一定要額外付錢才成立。 (通常是給半薪) 這條法官會判違法。 但其實告人很麻煩,公司只是想利用這點跟你吵架。 因為你欠我30萬,所以薪水就不發了。加班費就不發了。 條文十四 你要找誰當保證人?父母? 條文十六 我在台北上班,離職後搬家到高雄。 然後台北公司告我,我要跑台北法院。車錢要自己吞。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 哪個最好笑? http://gamehevenhome.blogspot.tw/p/blog-page_1.html 1.馬英九維護台灣主權 6.徐旭東宣佈投資全面離開台灣 2.江宜樺愛護學生 7.連勝文表示我的一生充滿挫折 3.戴盛益建議沒錢跟父母借 8.慈濟善款全面救助窮人,絕無貪污 4.趙籐雄呼籲大家不要炒房 9.劉黎兒宣稱太陽能比核電便宜 5.蔡英文鼓勵勞工放假 10.台灣富人呼籲,證所稅/證交稅打趴經濟,應全面廢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74.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71837893.A.CD6.html ※ 編輯: GameHeven (114.44.74.13), 08/22/2016 11:53:44

08/22 12:15, , 1F
推 條理清楚
08/22 12:15, 1F

08/22 20:05, , 2F
推,希望多點人認真看這篇
08/22 20:05, 2F

08/23 00:56, , 3F
沒用的東西為什麼不能簽?
08/23 00:56, 3F

08/23 09:50, , 4F
推認真
08/23 09:50, 4F

10/10 11:39, , 5F
感謝分享
10/10 11:39, 5F
※ 編輯: GameHeven (114.44.74.50), 03/25/2017 17:35:00
文章代碼(AID): #1NkdR5pM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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