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茶的魔手,申訴、調解的過程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隨風而遇)時間9年前 (2016/12/01 16:55), 9年前編輯推噓28(2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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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versonya (iversonya)》之銘言: : 追隨耀揚哥, : 他提出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 經濟學的機會成本, : 機會成本(Opportunity Cost, OC) : 是指決策過程中面臨多項選擇, : 當中被放棄而價值最高的選擇(highest- : valued option foregone), : 又稱為「替代性成本 (alternative cost)」 : ,就是俗語的「世上沒有免費午餐」 :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 例如某甲現在有1小時時間, : 可挑選A、B、C三件同樣都需要花費1 : 小時才能完成的三件事之一來做, : 他若選擇了A,就得放棄做B、C二事的機 : 會;若選擇了B,就得放棄做A、C兩事 : 的機會。 : 又如在選擇了某項社會福利(如創業津貼)後,受到固定資源的限制,他便得失去選擇其他福利(如選擇國民住宅)的機會──則放棄選擇國民住宅福利的機會,即為選擇創業津貼福利的「機會成本」。 : 今天你花了很多時間爭取了2000元,不如拿來做其他事情,例如趕快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 : 另外建議耀揚哥還是在西斯版發文就好,因為機會成本的概念也可以用在你這一次發文居然是被噓的案例。如果在西斯早就被推爆了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7DA. 既然要講到機會成本的概念 我就簡單談一談我的取捨是什麼 淺談我所付出的有形或無形的成本: 花一些時間做功課查資料 交通成本、時間成本、心力成本 花時間跟老闆溝通勞工權益的概念 跟老闆關係變不好 花時間把這過程打成文章PO文跟回文 淺談我的目的、有形或無形的收穫: 拿回屬於自己的兩千多元 因為有花時間研究過勞基法和申訴調解的經驗 所以更有能力懂得如何保障勞工的權益 不只是幫自己、也可以幫身旁的朋友或有需要的人 我相信這樣的經驗分享PO文 對於改善勞動條件使之合法是有幫助的 我相信這樣的PO文,或許有些人看了,可以有勇氣、有依循、有方向 讓自己勇於去爭取被不良雇主所剝削的基本權益 如果有小偷跑到你家要偷取財物,任何人都知道要把他趕跑或是報警 都知道要捍衛他們的基本權益 不良雇主對於員工基本權益的剝削,就像小偷到你家偷東西 只是他拿刀子抵住你威脅你 (就像不良雇主用薪資威脅員工,吃定員工沒薪資生活就過不下去) 你就算報警,但警察卻不理你,還跟你說 哎呀你家有錢小偷本來就會去光臨了阿,很正常的拉 很多人家都常常被小偷光臨的呢 看開點拉,偷那一點錢別計較阿 (就像你去勞工局申訴,他還勸你不要申訴) 這樣對嗎?這樣應該嗎?這樣合理嗎? 就像柯P說過的 很多事情該怎麼樣做大家心裡都知道,但是卻都做不到 政治,就是找回良心而已 但是很多人卻因為現實而不得不妥協,被不良雇主洗腦或甚至是自我洗腦 認為這樣是很正常的,現實社會就是這樣,「妥協」、「接受」就好 甚至更嚴重的,教導別人,形成一股員工被老闆壓榨是很正常的社會風氣 大家都這樣啊,有什麼好改變的 我真正的目的,就是要改善這樣的風氣 希望可以盡我個人一點小小的力量 提高那麼一點點的可能性,拋磚引玉 讓本來應該是怎麼樣的事情,成為那樣,如其所是 跟這些相比,我個人的那兩千多元根本不算什麼 我花的這些時間、心力又算什麼 如果能離目的更靠近一點 這樣的成本,實在是微不足道阿 這個目的,不是個人私人的利益,而是公共的利益 有趣的是,當公共的利益提升了,也間接的提高個人的利益了 大家一起好叫做「共好」,大家一起快樂,這樣不是很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3.5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80582556.A.C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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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不是任何東西都要用機會成本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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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那些額外對其他人的幫助比2000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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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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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沒幫助 我只問你一句魏應充有沒有罪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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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抓小偷,小偷該被抓,所以本來就該報警處理 哎呀100個小偷裡有兩、三個特別會跑,警察抓不到欸,反而是你的私人保鑣抓到他的 所以你就告訴大家,以後不要報警,報警沒用,用私人保鑣去抓就好,是這樣嗎? 以特例反推通則,就是你的邏輯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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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就別在誤人子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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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tawd5936 (220.143.59.9), 12/01/2016 17: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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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應充跟原PO老闆兩者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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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8:02, , 11F
推 我也很喜歡柯p那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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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你創造了更多人實質的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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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人才 頭腦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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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棍布袋比較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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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陽哥不要再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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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認真回文推 以「個人利益」去做機會成本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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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會陷入囚犯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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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有當勞工團結起來才能扭轉耀楊你說的魏應充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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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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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就只會在旁邊嘴而已啦 等他遇到才會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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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就有人講了 當初調解時沒人支持還唱衰 結果後來遇到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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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回頭找他幫忙 還苦笑說什麼遇到才知道你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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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太多這種旁邊唱衰的X人了 你是對的 別理那些該該的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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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8:41, , 24F
若每家公司多一個你這樣的人 台灣勞動環境絕對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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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8:55, , 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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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9:03, , 2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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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9:03, , 27F
推樓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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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3:轉錄至看板 Tainan 12/01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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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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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要團結 可惜奴才還是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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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因為有你又更好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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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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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別助長老闆慣性,就是很多人覺得算了算了,慢慢的慣老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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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很多事都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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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的例子超讚,就像家裡遭小偷,旁邊人還訕笑勸你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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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不是任何東西都要用機會成本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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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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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大 要舉魏應充跟原po的例子連結在一起 我也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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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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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猜V先生想表達的是,台灣的法律如果有用的話,魏應充就會被判有罪了 魏應充被判無罪,由此推論尋求法律途徑來保障自己的權益是無效的 台灣的法律既然沒用,那就不要去鼓勵別人做這種事情 我個人對V先生想表達的理解是這樣~~ 所以我才有上面對他的回覆 ※ 編輯: stawd5936 (220.143.59.9), 12/01/2016 23:21:31

12/01 23:44, , 39F
熟悉勞基法 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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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老闆不用負擔勞工檢舉後的時間成本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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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03:48, , 41F
譬如被查證違規屬實,必須歸還兩倍薪資並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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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03:48, , 42F
否則對雇主來說,錢付出之後,也沒有任何實質損失
12/02 03:48, 42F
法律應用到實務層面時,多少會有不完備的地方 甚至本身就不完備,勞基法就是其中一個,還有關於性侵的認定也是 還有之前鬧很兇的討債詐騙,等等很多,都說明了這點 執行層面上,世事劇變,修法的速度太慢跟不上 而且也會有很多難題(看立法院的亂象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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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為了這整個勞工環境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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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之魔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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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09:36, , 45F
跟耀揚哥認真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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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09:36, , 46F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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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tawd5936 (220.143.59.9), 12/02/2016 15:02:18
文章代碼(AID): #1OF-MSmI (Salary)
文章代碼(AID): #1OF-MSmI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