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勞基法特休換現金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吐冰西)時間9年前 (2017/02/21 16:54),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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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virrrrr (兵長)》之銘言: : 請問勞基法是否有規定未休完特休假轉換現金須於何時發放? : 是到職日當天就要發錢? : 還是可以月結?年結? : 這方面現行法令是否有強制規劃? 離題問一下年資與特休的影響(不是未放完的特休假歸零的問題) 如果用結清年資, 給予資遣費(勞基法, 一年年資換半個月月薪). 派遣一年一簽或是正職=》換約就會變成零年資的新人 (勞基法, 滿半年3天特休) 滿好奇說這樣從公司的角度他可以獲得那些利潤或是減少支出的部分 因為現在年資應該只會影響特休(現在不是勞退新舊制時代) 這個跟中榮派遣吃特休(年資固定歸零,未給予補償)又有點不同, 因為有給錢來換取員工的假(年資越高的人拿的錢越多) 雖然在職時間拉長對員工的效益會遞減(年資累積所損失的年假會逐年增加), 但是現有環境員工很難待到退休的角度下 結清後沒幾年就離開公司的人也不在少數 另外如果後續採用2年結清或者是3年結清一次年資, 算法又更不同了... Note: 只是單純好奇這到底是怎麼算的這樣, 當特休強制折現的現在, 一些不一樣的點如果這樣子走的衝擊 ----- Sent from JPTT on my Microvirt MEm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95.2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87667277.A.A5F.html

02/21 17:09, , 1F
那是違法的,只要是在同一事業體連續工作,年資都要連續
02/21 17:09, 1F

02/21 17:21, , 2F
先不論違法的問題,如果從錢的角度去看呢(支出成本)?
02/21 17:21, 2F

02/21 18:40, , 3F
如果是跟同一派遣公司續約的話,此行為是違法的喔!
02/21 18:40,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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