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老年失業的幾個疑問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Mark Williams)時間8年前 (2017/12/20 15:31),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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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quuaann (Quan)》之銘言: : 代家父詢問, : 家父今年66歲, : 之前在公司做滿30年後退休後又被約聘回公司(一年一聘), : 今年因為公司政策決定不再續聘, :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 1. 家父已被約聘十多年(中間都未間斷),每年都有2個月的年終獎金, : 今年若公司不發放(其他員工都有),可以跟公司要求發放嗎? : 2. 公司是否該給資遣費?雖然為約聘之名,但年年續聘已長達十多年, : 是否可以主張要求公司要給資遣費? : 3. 若家父還有意願繼續工作,是否可以請領失業給付呢? : 煩請高手們幫忙解答一下,謝謝 「依法」 你爸算正職員工,要給遣散費。 勞基法第九條有解釋這種狀況。 員工約聘期間超過90天,兩次合約中間休息30天以內。視同正職。 年終獎金,因為連發10年。加上又是全公司都發。 法官非常容易認定是固定薪資。一定要發。 法律面是對你非常有利的。但是大家都知道。 台灣的法律是等你告上法院才會執法。 看你要不要花錢找律師提告。 -- 哪個最好笑? http://gamehevenhome.blogspot.tw/p/blog-page_42.html 勞動部長林美珠:勞基法越修越漂亮 行政院長賴清德:一例一休修法,民意所在 民進黨林靜儀:我的助理去大便,所以沒有人能接電話 民進黨劉櫂豪:台東歐巴桑都說一例一休該改 彰化活力旺企業協會蕭明仁:台灣哪有勞工過勞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200.1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13755110.A.926.html

12/20 15:55, 8年前 , 1F
感謝G大,我會請家父先跟公司協調看看,不知道能否找
12/20 15:55, 1F

12/20 15:56, 8年前 , 2F
勞工局介入協調?
12/20 15:56, 2F

12/21 16:42, 8年前 , 3F
12/21 16:42, 3F

12/24 13:07, 8年前 , 4F
推解說
12/24 13:07, 4F

12/25 06:30, 8年前 , 5F
如果是很簡單的勞保法條,那不用找律師,自己提告就好了
12/25 06:30, 5F

12/25 06:30, 8年前 , 6F
吧,畢竟勞基法文字清清楚楚
12/25 06:30, 6F
文章代碼(AID): #1QEX7cac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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