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人事保證書 (已多板爬文)
各位大大好,代PO
經爬文後發現各有論點,歡迎大方討論,謝謝!
--------以 下 正 文----------
前陣子取得某公司offer,報到日時發現有疑慮部分,想請問:
*須簽署連帶保證人契約書 (報到必要條件)
須年滿20歲、2名,並附身分證影本、填寫個人資料並蓋章。
(原本還需要扣繳憑單、房屋稅單等資料)
由於文件不予帶回,僅摘錄幾處重點(非完整原契約內文):
* 當被保證人發生以下情事時,由保證人出面承擔:
1. 侵占或虧欠公款、公物
2. 故意浪費材料、損壞公物
3. 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受損
4. 溢支、借支款項逾期不歸還
5. 致公司蒙受名譽或財物損失之情事
6. 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其他規章致公司受損
7. 其他民法規定應負之責任
* 保證人部分:
願負連帶賠償責任,放棄先訴抗辯權、聲明受民法756條之2第二項之限制,及不受貴公司
與其他公司合併或類似情形影響。
(還有『無訛』不得推諉之意等字詞)
願為該君保證人,並附連帶清償責任,效期三年,屆滿前30日無反對意見視同展延。
此保證書僅做保證人擔保被保證人在本公司任職期間之業務執行合法,遵守公司規定且不
造成本公司或其他相關人員任何損失;若有,則須負連帶責任。
PS:
a. 公司已要求提供良民證,且勞動契約中也有簽訂保密協定條款。
b. 所有契約皆僅一式一份,由公司保留,員工無備份或同樣資料。
c. 非屬會計、帳務、業務、高階主管等會經手錢或有採購權。
--------碎 碎 念--------
已多板爬文,也看了某板友分享的人資、法務說詞
雖難免有個人定見,但也有可能是本人見識太少 (完全沒看過這樣的就職要求)
同時暫先撇除個人情緒上的主觀想法、理性看待此份契約
故想先詢問各位大大,以上的公司制度是否有不合理/法之處?
條文問題則是:
1. 條文是否有效? 對保證人來說有風險嗎? 保證人確有需要提供個資嗎?
2. 條文要求保證人拋棄該權利,不僅可以跳過被保證人,賠償金額不就無上限?
3. 如無效,儘管白紙黑字寫明,並要求受雇者簽字壓手印,往後仍可訴求其無效是嗎?
4. 因七點中,部分條款過於模稜兩可,到時候誰說了算?
5. 如果被捅、被陰、被黑、背黑鍋,有什麼方式自保? 免得被栽贓嫁禍連累保證人?
6. 如果打算進入公司,是否有其他需要注意留意的地方?
--------以 上 , 謝 謝 大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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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5.60.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32946572.A.AF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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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當初看到時反胃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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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文才知道有不少公司在簽
可是都沒看到真的有糾紛的狀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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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說全公司上下都要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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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發薪這個理由有點瞎
不是覺得資料要很細(可是要很多),然後這份合約很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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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契約時頗怒,無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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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是開除了
但這是找了很久才找到的理想職位
被朋友訓了一頓,才又在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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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一開始是覺得不信任幹嘛請我當員工?! 還把員工當賊防
※ 編輯: snowish (140.135.60.204), 07/30/2018 21: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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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外商來台灣都會變樣,畢竟是台人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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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條文有爭議,有的說無效,有的說有效,我無法判斷...
我是覺得不管怎樣,讓保證人承擔無上限賠償責任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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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薪又常被慣老闆瞧不起的食品業,囧rz
※ 編輯: snowish (140.135.60.204), 07/30/2018 22: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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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前沒提到,還準備很多報到需要的資料
當天看到契約有疑慮,後來總公司知道後跟我說回去想好再談
因為那是報到條件,所以當天等於沒完成報到手續
既然沒開始勞動條件,那就無法用這個堵公司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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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所以不想讓親友背這樣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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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直有其他工作機會,但不是最理想的
因為以前有不好的工作經驗,所以這次比較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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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讓你誤會了
我的意思是看到契約的時候啦...
要不是我是當事人
看到契約時也會不爭氣地笑出來 (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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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沒幾毛錢什麼都要扣,到底是來賺錢還是做白工的?!
※ 編輯: snowish (140.135.60.204), 07/31/2018 1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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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不要逼我啊~~~>"<
※ 編輯: snowish (140.135.60.204), 07/31/2018 17: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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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nowish (140.135.60.204), 12/19/2018 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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