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簽約後能再直接離職嗎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艾瑪華生)時間6年前 (2020/04/29 10:47), 6年前編輯推噓3(4110)
留言15則, 5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本來想簡單推文,但發現打太多還是Re一篇好了。 我懂原Po的想法, 有的工作其實不差, 但就一定要你簽一個保證工作時長的合約, 甚至有所謂試用期薪資不同的相關合約, 但這些其實都沒有勞基法大。 大部分的人簽也是意思意思, 資方有個被保障的儀式感, 勞方則是為了拿到喜歡的工作做出妥協。 我發現有的人把「合約」兩字看太重了, 對,它有法律效力。 但內容不公平的話,法官也不是照本宣科。 以你所說綁三個月為例, 其實它從根本上就已違反勞基法, 「未滿三個月可以直接離職」的遊戲規則。 所以當然, 合約反而成了證據, 你可以此要求對方, 若不讓你離職就以合約向勞工局舉報。 但對方也可以依照合約向你提民事訴訟求償, 只是誰虧比較多而已。 法律也講比例原則, 不是他說賠多少就多少。 例如:我合約寫你做不滿三個月要賠一年薪資, 而且完全沒有證明與依據,就會被法官打槍。 但如果一切符合公平合理的話, 法官還是會酌情判你賠償, 比如他三個月內會送你出國教育訓練, 且可提出訂金收據、講師自白書、機票等證據, 他是可以要求你賠償課程費用的。 當然,大部分並不是如此, 他們只是厭煩了找人, 畢竟刊登徵才與人來人往時的人事行政, 都是持續在燒錢的。 因此更多互相體諒比較好, 走到勞基法或民事訴訟都是下下籤。 最後,理由最好唬爛一點, 雖然不鼓勵說謊, 但站在老闆的角度想, 聽到你媽逼你回鄉下照顧車禍的爸爸, 會比聽到你找到其他工作而想違約來得不生氣。 ※ 引述《Curson (村民A)》之銘言 : 最近錄取一個實習offer : 主管說到職日必須簽一份至少工作三個月的合約 : 我也口頭答應會去 還沒到職簽約 : 但目前我也在等另外一家公司的offer : 如果拿到了可能會跳去那家 : 請問可以再簽約後又離職嗎 : 還是建議直接不參加前者的實習 : 等另外一間就好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04.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88128473.A.FC5.html

04/29 11:14, 6年前 , 1F
這理由太虎了啦哈哈
04/29 11:14, 1F

04/29 15:47, 6年前 , 2F
您在說什麼呀 法律條文有些可以合意排除您知道嗎?
04/29 15:47, 2F
合宜排除應建立在合法的前提,在勞資關係中勞基法是大前提(不然幹嘛刻意立這個法啊XD)但如果是合法的條文還是可以,比如新人職訓的成本若提前離職要賠償。

04/29 17:19, 6年前 , 3F
呃 最後一段你認真?
04/29 17:19, 3F
半認真啦哈哈,但還是不鼓勵說謊(雖然聽到要跳槽應該會氣到po文哈哈哈)

04/29 17:29, 6年前 , 4F
三個月那段完全在胡扯
04/29 17:29, 4F
姑且不論職場倫理的話,其實真的可以唷XD我一個同事擺爛走了,公司一開始氣到要扣住她薪水,但她揚言要舉報,公司最後就還是鼻子摸摸付錢了

05/01 00:07, 6年前 , 5F
不懂回覆的b大到底文章哪裡有問題?中肯且合法。 有些法
05/01 00:07, 5F

05/01 00:07, 6年前 , 6F
律規定可以合意排除,但是勞基法如果沒有寫說另有約定可
05/01 00:07, 6F

05/01 00:07, 6年前 , 7F
以的話,通常是不可以排除。 再說勞基法是行政法,行政
05/01 00:07, 7F

05/01 00:07, 6年前 , 8F
法違反的話是公司被政府罰款,但是公司要拿合約向法院
05/01 00:07, 8F

05/01 00:07, 6年前 , 9F
提告民事賠償,這也是看法院去判斷的!至於是不是會違
05/01 00:07, 9F

05/01 00:07, 6年前 , 10F
反勞基法被行政單位裁處罰款,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05/01 00:07, 10F

05/01 00:10, 6年前 , 11F
有關3個月的問題, 因為 公司不可以強迫人工作, 所以3
05/01 00:10, 11F

05/01 00:10, 6年前 , 12F
個月內想走隨時走, 公司是綁手還綁腳了為什麼走不掉?
05/01 00:10, 12F

05/01 00:10, 6年前 , 13F
答案是曾經簽過合約,裡面勞工保證了很多事項,如果是
05/01 00:10, 13F

05/01 00:10, 6年前 , 14F
賠償事項的話,請公司去法院提告~至於法院之後的判斷?
05/01 00:10, 14F

05/01 00:10, 6年前 , 15F
請看 b大原文及我以上推文…
05/01 00:10, 15F
感謝細心的推文XD ※ 編輯: binnin (123.193.4.48 臺灣), 05/03/2020 17:36:07 ※ 編輯: binnin (123.193.4.48 臺灣), 05/03/2020 17:40:44 ※ 編輯: binnin (123.193.4.48 臺灣), 05/03/2020 17: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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