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滿5年離職特休天數問題
※ 引述《jasica (說太多跟說太少一樣傷人)》之銘言:
: 到職日:2019.1.5
: 最後工作日:2025.6.22
: 公司特休制度:曆年制
: 到職日當年給10天年假
: 2020~2024每年年假15天,
: 2025是20天(假設有做滿一整年),
: 每年都休畢沒有遞延或換錢
勞基法規定是要"滿"6個月才有3日,到職日當年就有年假10天,
一般採用歷年制的公司通常定義是"預"給,
也就是說你年初開始休的特休是計算到年底的年資所會得到的假,
也就是你本來"滿"年資才能休的假。
: 提離職後,跟HR確認離職之前可使用特休天數,HR表示公司採曆年制,因此離職的當年度,
: 特休天數應為在職日天數/365*20 = 9,並再三強調絕無違法,因公司從到職到離職給的天
: 數優於勞基法很多。
所以你沒有做到年底,年初給的假就要折算離職前的工作日數,
因為是用你工作到年底算出來的額度。
: 我的想法:
: (1)「從到職起到離職的總天數優於勞基法很多」
: 過去年度已用畢的假就是已結訖,且每年年假都使用完畢無遞延,為何可溯及既往計算天數
: ?
因為你每年休的是周年制下一年才能休的假,沒做滿就要還。
: (2)離職當年度,是回歸周年制計算離職前可休天數,即2025.01.21起,我就享有15天年假
: ,而且不會因當年度何時離職變成用比例計算,公司今年給的20天中,有15天是勞基法低消
: ,不能違背
: (3)我的理解是:我是2019.01到職,若預先給假,只有第一年有這樣的狀況(入職當年給10
: 天,滿半年享3天(低消),公司多給7天(優於勞基法),2020還沒做滿一年,公司一樣給了15
: 天,但這個組成應該來自於2020.1.21起滿一年有7天 + 公司優於勞基法給8天,以此類推,
: 因此沒有HR說的預先給假的狀況,且每年結算年假時公司並沒有與員工任何形式溝通說明已
: 預先休了哪一年的特休 (如果有,HR就直接拿出來堵我的嘴就好何必浪費時間往來)
: (4)
: 我提問HR:依照公司計算方法,在2024年年初就預先給了我2024一整年的年假,假設我2024
: 有做滿一整年(即2024.1.21~2025.1.20),那我想請問(2025.1.21~2025.6.15)的年假,什
: 麼時候要給我?
: HR:不能這樣算的,因為公司不是用周年制計算,無法直接換算
: (我無言)
: 提問懶人包:今年六月離職要拿滿15天特休,還是依今年在職比例計算?謝謝
以上計算方式不代表貴公司,只是我之前問人事得到的答案,
有疑義建議直接去問主管機關,反正都要離職了也不怕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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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IceSa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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