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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及資遣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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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0推 0噓 32→)留言42則,0人參與, 1天前最新作者ahpla (我只是假裝人生很有趣)時間2天前 (2025/01/20 14:55), 2天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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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謝謝之前前輩在 Salary 版上的回文,讓我感覺到一絲希望!. 今天終於輪到我碰到被公司資遣,希望能請教各位建議。事情是這樣的:. 我已經在這家公司服務近六年了,. 老闆自從去年七八月開始,刻意不把工作分配給我. (我發現只要不符合技術主管意見的同事都會被針對)。. 之前我的職位是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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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4939733 (Rex)時間1天前 (2025/01/21 15: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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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如果要用勞基法第11條第五款 對於所擔任工作不能勝任時. 你的情況沒有經過正式的績效改善流程. 是可以主張資遣非法的這邊比較建議把你的底線設定在盡量拿取足夠的財務補償會比較實際. 跟後面的問題一起看的話. 你要考量到的是你的對手不是公司主管什麼的. 是公司的經營者 是這個組織最頂端的人了.
(還有115個字)

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22小時前最新作者AM903651 (安仔)時間23小時前 (2025/01/21 18: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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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資訊上看來的確資遣流程有點問題. 但你要想想就算留下來你真的就快樂嗎. 我認為最好的解答是增加你自身的競爭力 是你挑公司而不是公司挑你. 既然公司現在就對你厭煩了 你留下也不是什麼好事 多半再過幾年也還是這樣. 你一天要在公司裡待八個小時欸. 不要這樣摧殘你自己. 這就跟男女交往一樣. 不愛了就是
(還有9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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