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工資算法
※ 引述《lovefreeloop (LoveFreeLoop)》之銘言:
: 第一個星期不支薪去學東西
1.基本上 有勞健保的公司 要在第一天上班 就幫你辦加保了
而且這種公司絕對不可能有適用期不給薪這種條例
不保的話 萬一這禮拜發生了什麼事 對你來說是沒有保障的
而且 勞基法也把適用期這種東西取消了說
: 第二、三星期半薪(做八小時算四小時)
2.半薪這件事 請有經驗的前輩來說吧
基本上我覺得不合理啦
: 薪資一萬八 一個月做滿198小時(做不滿或是多的請往下累計)
這個方式來算 大大你的工資..一個小時只有 18000/198 = 90.9
比勞基法規定的工資還少歐
3.這個的話....就有些問題了
依照勞基法規定
第 30 條
(每日暨每週之工作時數)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
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
四小時。
所以 4周28天頂多 168小時 一個月30天..
你是說 另外兩天要做 30小時嗎? = =
: 勞保從領全薪那天開始算起
同1 勞保要在上班第一天就算
: 開會、學跳舞(全都算自己的時間)
: 學解說(時數算法看主管而定)
: 下班時間請遵照班表 超過的時間不算加班費
加班的話....除非你是主管級的 做責任制的
不然 在搬出勞基法來
(勞基法) 第 24 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
加給之: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 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 以上。
(筆者註: 再延長, 即平日連續加班在4小時內)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 倍發給之
:
第一次加入旅宿業的行業,想請問各位大大,這樣的薪資算法正常嗎?
: 感謝^^
提出一些看法
若有不對的地方 請各位前輩指點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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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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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6:1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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