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資訊公司
※ 引述《bleed1979 (十三)》之銘言:
: 最近看板上一些offer請益的文章,
: 派遣,駐點,派駐,正職派遣有勞健保,聘僱,約聘等
: 一堆名詞弄得我都有點混亂了。
: 現在還有公司名稱裡有掛資訊二字,但不包含在上述名詞的嗎?
: 感覺工作不外是環境新資福利勞健保等自己滿不滿意罷了。
: 拿到自己想拿該拿的,上述名詞會這麼重要嗎?有點納悶。
裡面大概只有派遣我沒做過,其他的應該都做過了。
聘僱、正職:基本上就是正職。(有錯的話請糾正我)
最沒問題的應該就是正職。
約聘:基本上是有一定期限的約,一般來講是一年一約,
到期可能續約、也可以不續約。
(但約聘滿足某些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視為不定期契約,
詳情請洽勞基法。)
上面這兩者的區隔重點在於簽約有沒有終止時間。
我國現行的勞動契約只有分定期契約跟不定期契約,所以先看這個依據最準。
駐點、派駐、派遣:
這是工作型態,不是契約類型,正職也可以是派遣或駐點。
通常指公司外派到客戶端服務,
類型從派遣(到客戶公司上班幫客戶公司做他們的事),
到客戶端合作(協同開發)或售後服務(維護我方產品等)有不同形式。
--------------------------------------------------------------
然後勞健保跟退休金基本上是法律規定,
照理說就算是契約工也要保的,只是台灣玩法很多。
反正找工作最基本要注意的幾件事情就是,
底薪、全薪、勞健保投保跟投保薪資、就業保險、退休金提撥。
有些公司喜歡底薪給很低,用獎金加上去,
規避退休金提撥的錢,這些都是要注意的。
短期來看會影響對你的退休金提撥,
長期來看如果有失業給付的需求也會拿得比較少。
--------------------------------------------------------------
這些名詞基本上會有影響的是"勞動條件"就是不一樣的。
@ 而正職是公司要叫你走得給你資遣費。
@ 約聘,約聘給了公司一個可以期約合滿解僱你不給你資遣費的理由。
另外法律上視為定期契約工作,
然後本來定期契約被解僱失業的話是不能申請失業救助金的。
不過這裡有個很模糊的認定方式是工作如果有連續性,
則可以視為不定期契約。
另外也有規定是說只要契約有滿六個月以上就可以視為非自願離職了。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107005764-260405
Anyway 約聘工作相對於正職來講保障比較低。
另外在某些公司用年資敘薪給獎勵的公司會有「年資」認定問題,
但照理說簽勞動條件時會跟你講清楚。
@ 派遣、駐點,派遣跟駐點,
其實大多都是指「到客戶端工作但領原公司薪水」的一種型態。
但具體工作條件,還是要看工作合約怎麼簽,
可以是正職、一年約或更短期的合約。
派遣跟駐點要注意的問題在於你會多頻繁的變動環境,
另一方面由於是到客戶端上班,你會需要 follow 客戶端的規則,
也就是你的原公司基本上很難保證你的工作內容、型態、工時。
駐點如果是作原公司的產品導入或專案開發,
那工作內容應該就還算能掌握,派遣比較麻煩。
當然同工不同酬、客戶他們 RD 員工分年終、分紅時你有沒有份,
這種問題就不說了,看怎麼合作跟每個人怎麼想。
至於轉正職,我是有看過啦,
但我個人是覺得如果本來就有得選的話,不用去賭這個。
---------------------------------
工作是看 「環境新資福利勞健保」 滿不滿意沒錯,
但上述名詞卻會影響你的環境跟福利啊~
基本上我還是蠻相信工作是沒有好壞的,
有些人喜歡不同專案的挑戰跟面對不同同事、客戶,
可以挑 SI 、駐點或派遣工作去作做。
喜歡穩定做事的就選正職。
然後記得,一樣的薪水在不同的工作風險不一樣,
就以接案來說,如果只用上班的薪水算是不划算的,
因為上班只要穩定有作對事情就會有薪水,
案子可不是一年到頭你沒出錯就一定拿得到案子跟錢。
--
Life's a struggle but beautifu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29.213
※ 編輯: TonyQ 來自: 118.168.129.213 (02/22 11:33)
推
02/23 03:35, , 1F
02/23 03:35, 1F
推
02/24 11:35, , 2F
02/24 11:35, 2F
→
02/24 11:35, , 3F
02/24 11:35,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Soft_Job 近期熱門文章
44
135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