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教] 想請教關於用台羅標自己名字的問題…
看板TW-language (臺語板)作者Astroviolin (棒球棒球台灣加油)時間16年前 (2008/09/20 23:13)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4/7 (看更多)
我上文有提
特別再講一下
護照上有 "外文姓名" 跟 "a.k.a (外文別名)"
聽過一些之前去改, 改成功的
都沒有附什麼資料
後來一問之下, 原來都改的是 "a.k.a"
a.k.a 名的同等效力到多高我不知道
但起碼一般的旅行訂飯店機票什麼都 okay
而下面所提的五種文件, 是改本名才需要用的
改 a.k.a 根本不用什麼證明
當然, 有聽過前輩他只是要去改 a.k.a 也被搞不清楚的刁難
於是他最後做法就是, 拿著自己平常跟別人的 e-mail 通信記錄
裡面有他簽名 (傳統白話字)
就拿著去地方法院公證
聽說很簡單就蓋幾個章就好了
然後拿著去申請更改護照
a.k.a 也輕鬆更改了
當然對於當時的我覺得什麼地院啊公證啊聽起來好麻煩 \(@▽@#)/
後來一看, 更改本名所需的五項證明有個畢業證書
就直接拿畢業證書去改本名了 (詳見上篇)
※ 引述《sakaliba (務淨天澤)》之銘言:
: http://www.boca.gov.tw/ct.asp?xItem=566&ctNode=19&mp=1
: 不用國語發音音譯的話就要是「已有英文字母拼寫的外文姓名」
: 靠著五種文件之一取得「可以不照國語音譯」的資格之後,
: 文件上的姓名就是了,沒人管你什麼拼音。
: 之前的討論中也有人新申請啥都不用就通過了,但似乎是運氣好。
: 大多數還是會被要求這些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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