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新聞] 全班面前 師生打成一團
※ 引述《ballfan (純看球)》之銘言:
: 離開現場,才是不專業的作法,教師不留在衝突現場還離開,如果該學生對其它
: 學生動手呢??比較好的作法是要其它學生去通報學務處來支援,教師一定要留在
: 現場,或者把其它學生先支開,怎麼可以教師先離開!!
: 教師在處理學生時,若遇學生情緒失控,要先想辦法讓該學生離開教室,若教師
: 是衝突的當事人,那就用騙的吧,然後盡快讓學務處前來支援。
: 另外,要將其它學生支開是最重要的,就算真的要走也要先把其它不相關的學生
: 先弄走,把學生丟下自己離開衝突現場是僅次於動手,第二糟的做法。
: 回頭說,在班上處理學生問題,特別是國高中生,除了教師有威嚴的考量外,也
: 要思考到他們也會有面子的問題,因此在大班上課訓學生,特別是班上情緒較不穩
: 的學生時,當學生表情已經是不太對勁時,老師可以在彼此情緒都沒達到爆點前
: 將學生先叫到教室外,然後要班長去通知學務處,並到外面去跟學生周旋等待
: 支援的人員來到,這樣一來既不會有損教師威嚴,也可以讓學生不當的行為得到處理
: 更不會擴大衝突。
: 其實教育現場很多是女老師,對於有暴力傾向的學生,要提早處理,預先防備,才是
: 真正的自保之法,這些才是真正教育專業的地方。
用離開不離開教育現場來判斷是否專業實在不是很理想。
老師離不離開教育現場,應該視當時狀況而定,
並非一定要離開,也並非一定要留在現場處理,用很肯定的說法對同一種
教育現場場域,這位老師可行,但其他老師未必可行。因此用離不離開教育現場來
談專業實在不是很好的依據。
1.今天該老師是男老師,身高、體重、力氣如果都還震的住該學生的話,
那留在現場處理事情是比較沒問題。因為該老師即便被打,至少能口頭糾正,
即便學生狂性大發也能自保。(但自保一定會有身體接觸而衍身後續被告的問題)
2.如果大家按照這作法,但面對的是懷孕女老師、瘦小女老師、身高比較矮的女老師
請問也是在現場嗎?自身安危不用顧嗎?之前女老師被打趴在地上不就是
活生生案例嗎?
一定要留在教育現場跟該學生硬碰硬,要馬上當場處理完畢,
在那種衝突現場,也只是用~壓(心裡壓力或暴力的肢體方式),這難道是最佳方式?
離開衝突現場(這邊不說教育現場),亦即衝突圈,到旁邊一點的地方稍微冷靜
再進行處理難道不是選項嗎?
ex:在講台發生肢體解處衝突,老師先到教室後端,或是先回到教室的座位,
然後再進一步處理,也是先離開衝突圈冷靜一下的作法。
我想這樣的觀點,跟某些喜歡硬碰硬,想要豎立教師威嚴的老師在想法上似乎有問題,
但教師威嚴、帶班方式難道一定要現場制止那場狀況才會豎立威嚴?這些我想都能討論。
依照我來講,我覺得現在老師不要單打獨鬥,目前教育氛圍對老師極不友善,
如果還只是單打獨鬥,那很容易,非常容易吃虧。
面對有疑慮的學生除了事先注意、防範、關注、預防外,事先作法是最佳狀況
(這就是教師輔導能做的,事先的三級預防,而輔導並非事後犯罪的解決。)
跟行政以及其他老師也要保持聯繫與默契(當然現實狀況是某些行政是扯後腿、
某些老師還會互捅),但是一個學校內一定找的到自己的朋友互相幫忙的,
發生事情互相協助,輔導資料更是一定要勤做(說是大拜拜也好,鉅細靡遺的資料
一方面是老師平常自省的方法,也是出事情後,老師輔導有力的證據)。
至於行政支不支援老師,這不是老師要煩惱的,老師還是要依照程序把自己該通報、
需要協助的地方馬上通報,屆時該處理的行政人員沒處理,會有他的行政責任的。
(例如前八德國中教務處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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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一下這案例事後處理方式,
當老師、學生避免肢體衝突,稍微冷靜後,老師事後要做的事情很多,而且一定要做
不然就真的被學生看扁了,往後很難帶學生的。其中又分老師自己要做的,
以即要求他人協助的。
老師要做的:
1.下課後約談該學生。約談不是一次就完畢,發生這麼大的事情,
學生可能還無法意會他自己發生什麼事,犯了什麼錯,這錯誤的嚴重性。
如果只是一次約談就想把所有事情解決是不可能的。
綜觀所有很有威嚴的老師,都有一個特點:執著。(不是大聲、也不是固執,
也不是跟學生硬碰硬)
就是對於要處理而且觀念正確、符合現在社會紛圍對老師要求的處理方式,
很執著的去執行,約談,直到學生改善,看到成效。
對,現在老師窮的只剩一張嘴了,如果還不善用這張嘴不斷不斷的約談學生,
直到他改善,實在太浪費了。
2.通知家長協助處理,甚至請家長到校。讓學生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一次不行,兩次,兩次不行,三次。還是那句話:執著。
(當然現在社會面對的各種家長也很多,但第一現場老師你就沒跟他兒子、女兒
硬碰硬發生衝突了,事後你面對家長絕對有立場跟他談,今天你在現場就要硬碰硬
的對上,那事後家長還會跟你理性的討論嗎?
一旦讓家長有把柄可以告你,老師去道歉事小,不告你就算客氣了,
更不用講什麼教師威嚴了,試問一位要做到跟家長道歉的老師或是被家長告的老師,
在學生面前會什麼威嚴? 往後如何帶班?
3.尋求行政人員的協助,該送訓導處一定要送,輔導處室後輔導更是必要,
唯有多方管道同時下,讓學生感到壓力,感到你這位老師並不是一個人跟他硬碰,
而是一群老師在面對他時,不覺得還會有很多學生不認同你這位老師的威嚴。
其他關於教師工作多不可數,這只是一些原則,尚不全面,其他老師可以補充,
提出讓大家能安全自保的,又能讓學生感覺專業服你的方法。
至於不理性的老師就免了,媒體、体對老師的不友善,教育行政長官對基層教師
的種種,大家都看在眼裡,基層教師又何苦在這邊互相攻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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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0.22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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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謂的離開衝突圈,不是離開該教室或是該地方,
而是離開跟該學生會立即接觸的範圍即可。
然後不斷用嘴巴制止,並同時請其他學生去通報行政人員協助處理。
老師還是在現場處理,但不是用肢體,也不是一直跟該學生處於衝突狀態,
只是先在旁讓情況冷靜下來,再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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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老師就是這麼悲哀,真的是只能打不還手。
不過我想除非你讓那個學生非常怨恨你,才會死命的追著你打,
不然一般老師先離開他的肢體範圍,還會追上來的學生已經不多了。
真的到那種狀況就要離開的更遠一點了。離開到老師能自保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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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no no,你沒看清楚我上面表達的意思,衝突現場,老師是先說不要這樣做,
只是制止(也是避免事後被說老師都沒教、沒說),當下並不馬上輔導或念他,
當下繼續這樣做只會更衝突,而事先讓情況冷靜下來,事後下課時或是等一兩節課
的下課後再進行處理。
通常私下處理,學生反彈情緒不會像在全班那樣狂性大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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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篇文章你是否沒意會?整篇文章看不到哪一點在漠視學生,都是積極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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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是你的認知,那請問99%沒學過擒拿術的老師怎麼執行?
如果該法條是這樣的意思,在師院教育體系就會有相關的教育
但是師院體系教育中有這樣的課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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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教育紛圍,誠心的建議你,不要肢體接觸(你真要做,我也阻止不了你)
想想事後衍生的問題(被告、上新聞、學校考績....)你應該還有選擇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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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不是你誤解那法律,因為法條制訂,一般會有相對的作法、師範教育,
問題目前沒有,至少我就不認為那法條是要用肢體接觸來解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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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老師的執著不會被看到,拜託,男老師都窮的剩一張嘴了,
還不利用這張嘴努力宣傳自己的觀點,不把自己的理念講給學生聽,
不讓學生感受到自己的執著,那男老師不就很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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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認為我的作法是很消極?
但我確認為很積極,而且你可以跟其他人討論看看這作法積不積極?
相反的,我的作法比硬碰硬現場解決麻煩多了不是嗎?
文字上看幾行字,真的實行,要通知很多人,做很多輔導資料,
面對學生約談是鬥智,要花很多腦筋跟他談人生、談發生事情的反省、談......
這樣不叫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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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力的解釋我說過,你要怎麼解釋是你的自由,依照我的解釋配合現在教育紛圍,
我就是用一張嘴巴制止,請該生不要這樣做,不要那樣做,並請其他學生快去請
行政人員來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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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0 則推文
還有 1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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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怕全班學生看到的也是....老師使用擒拿術對付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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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篇推文的第一個,請去看看,我說的很明白,離開教育現場,並非離開教室,
或跑走到學生看不到的地方。
當老師的是否需要全面一點,不要誤解他人意思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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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罵就鼻子摸摸吧,行政人員不挺當然罵,跟這些人有什麼好說的,
眼淚一吞就下去了,這不就是基層教師的悲哀嗎?
總比被告、被開考績扣薪水,甚至丟了飯碗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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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只看到老師傷害被告,沒看到老師在場制止學生,積極輔導被起訴,
更沒見過老師在場制止還有業務過失被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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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新聞要表達什麼?該老師事後有被告?只要不肢體接觸,該老師頂多被罵一罵,
事後又沒任何懲處。所以他自保了,不知道妳拿這案例要表達什麼?
更何況老師在場是要口頭制止,其他情緒語言根本不用多餘。
更何況還搬椅子過來坐著看,該案例也不是沒有討論空間。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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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八卦版看看,那個新聞一堆人認為老師自保很好,推文比噓文多。
再者口頭制止認不認為是制止,妳可以詢問法官或法律系的看看,
當全班作證老師有講,有口頭制止,學生還因此不聽,此時老師是否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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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不聽的進去是一回事,老師的責任盡到了沒又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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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新聞事件不斷貼上來幹嘛?只問妳事後該老師有沒有實際被懲處?
該老師上新聞,被拿出來討論,是因為他去口頭管教制止而上新聞嗎?
搞清楚了再拿出來討論。
他上新聞是因為他搬椅子過來,又說了不適當的話才上新聞,
如果只是一個去現場口頭制止的老師,難道也會上新聞。
老是拿扭曲的新聞事件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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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處的說法是教育處的說法,老師實際是否被告、被處罰才會決定未來老師
面對事情的態度。
人證未必有效,不是你說了算,上法院時就知道有沒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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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有懲處,也請妳去找出來。
那個案例就算懲處也不是懲處他到現場口頭制止這件事。
真不知道你想用這新聞是要做什麼,故意扭曲現在討論 肢體接觸 VS 口頭管教 的主軸。
另外妳的想法很可笑,通篇文章、討論,我那邊提到要妳一定要用我的方法,
硬要妳認同我。
溝通那邊說的很清楚,各自表達自己立場,是否達成共識看各自決定。
又想要扭曲他人意思了。(塑造自己被迫害?)
※ 編輯: capik 來自: 203.70.222.138 (05/15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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