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Shame on you...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黑色小波)時間12年前 (2014/03/06 14:49), 編輯推噓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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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lentouch (smile)》之銘言: : 上網公開指控,個人還是採取保留的態度! : 接下來是因為個人傾向教育版不該有漫罵的情緒來發文章,所持的態度和觀感!畢竟只想要罵也有其它的版可以用! : 文內所提,有點值得探討的是,是資格不符,還是冒名頂替?這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 : (是校內的人,但也會發生資格不符,大會章程有明訂,只是這不一定就叫做冒名的違規。) : (同樣的,就算是校內的人,也會有冒名的情況發生,因為沒有報他的名字卻上場。) : (若是校外的人,那完全是冒名不用談了。) : 有沒有明確採証,畢竟要真的拿的出實証才好!(再強調一次,我們旁觀者沒有人知道証據在哪裡,也不知對方有沒有明確查証。) 從你的文章屢次強調冒名頂替這件事,要上網冒著公然侮辱的風險,我想還是讓証據說話吧! : 若還牽扯是不是球員的個人行為緣故,校方的因素到底佔有多少,也要釐清,直接只對學校辱罵,那也不是很好的示範!畢竟講學校,代表的是對方的全體老師!到底是在罵一個人,還是在罵對方學校全部的人,教育工作者還是要先有這樣的體認! : 要不然就像你說的,以帶有情緒性的字眼,來說這樣以後怎麼教小孩?試問當老師的人,有多少人被開過罰單,那當老師的人,明知不可爲,怎還有機會被開罰單呢?這樣的人,以後又要怎樣教小孩!這個例子,實在也很難解釋的清楚!只想表達漫罵性的情緒,實在不適合! : 最後google了一下你們說的比賽,可能旁觀者也想怎麼會好好的比賽弄成這樣!貼上大會的章程一文,其實比賽資格是很簡單的一件事,只是這裡放大成老師的身份,但文中沒有佐證跟明確查証給旁人看,這樣傷害到的絕不是只有無辜的個人! : 簡單的說,你身爲教育工作者,也應懂得遵守大會章程,要不然出來比賽,事後再來不遵守,也不會被尊重的!從章程裡已看出,賽前、賽中、賽後可以做什麼事!什麼事大會不會理你! : 轉貼自大會網址 : http://163.21.34.143:8080/rule.aspx : 十九、申訴: : (一)有關球員資格問題,應於賽前或事實發生時提出;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應依據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 (二)各隊如有申訴事件,應由教練指派隊長於裁判在記錄表簽名認可前,於記錄表申訴欄內簽名【裁判在記錄表簽名認可後,再提申訴者將不予受理】。並在事實發生後半小時內,向審判委員會提出具領隊及教練簽名之正式申訴書。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500元。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不得再行申訴。若申訴理由不成立,得沒收保證金(保證金繳交回教育局)。 : (三)有關競賽爭議或違規等事項,由審判委員審議處分之,決議後乃為最後之決定,不得再提出上訴。 : (四)比賽進行中,任何人員均應尊重裁判人員之判決並理性溝通為之。 : 二十、附則: : (六)比賽雙方若要求驗證請於賽前10分鐘至記錄台申請,比賽開始後除非比賽中冒名上場,否則不予受理。 : ps: : 簡單說,看了大會章程我才知道,你沒有走大會章程(以你的立場來說,老師不是更該懂得遵守比賽辦法)。賽後如此這樣攻擊學校,這件事到底是個人行為?還是校方因素?其實,你若拿到實証,明確點出,這樣可能會好一點! : ※ 引述《AnnaSuiLamu (甜蜜的我和你)》之銘言: : : 既然會出聲表達不滿,當然就是握有確實的事證 : : 文中所提及的學校以及比賽成績也都是確有其事 : : 興隆國小與麗山國小的20:0之比數也是主辦單位所判定的 : : 其餘之情形,也可以請有興趣的版友向主辦單位或相關學校詢問 : : 本人僅據實陳述 : : 如果真的被指控,我也非常願意配合調查。 : : 感謝版友的提醒 教育盃比賽的意義,應是以球會友以達各校之情感交流為目的。 其實每個學校都有自己認識的學長、學弟或是同學,所以幾乎甚少在比賽前會去查驗 對方的身份。可是當有的學校不老實,派出槍手上場時,自己心中也只是存有疑問? 畢竟,場上都有互相熟識的老師,所以都盡可能相信對方的誠信。 可是,當比賽結束後,卻發現對方有非大會認可資格的教師時,輸球的一方(在大會規定 30分鐘申訴時間後,才發現敗在槍手隊) ,也只能夠為不開心的情緒,找個出口宣洩, 並不恥對方如此無恥之行徑。 但誠如很多老師所言:這比賽有這麼重要嗎? 事實上,這比賽的確沒有那麼重要?但不知怎麼的,就是有學校每位都搞冒名頂替(並非 學校老師),這種把戲。至於上網指控整所學校,進而導致學校其他未參與該賽 事的教職員工蒙羞。該負責任的應該是默許這些槍手上場比賽的學校老師(指讓槍手上場 的其他資格符合老師)。然而,掛學校的名字出來比賽,就是肩付著學校的榮譽及名聲, 所以以學校為單位加以指控,亦是依著大會手冊上的報名單位,除非報名單位 是xx國小槍手隊。而受害學校的教師如此上網發言,我想他應該也在大會程序下(無法 提出申訴),才來到這版上把事實加以呈現。至於,有版友說可以去別的版寫呀!我想 …這裡就是Teacher版,所以關於Teacher的事情,寫在這邊,應該可以讓更多同業 了解如此不好的冒名頂替狀況。寫在別的版,我想老師只是讓外人更瞧不起吧! 最後,人證和物證,我想發言版友應該也都確實掌握了,所以大家就靜觀後續發展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3.15.125 ※ 編輯: polo 來自: 210.243.15.125 (03/06 14:52)

03/06 14:51, , 1F
教育界的弊病就是藏污納垢 息事寧人 該提告就提告
03/06 14:51, 1F

03/06 14:54, , 2F
應該把這件事鬧大 看看這些老師如何解釋?
03/06 14:54, 2F

03/06 15:24, , 3F
PO在這裡沒啥意義吧? 不然去投書 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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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6:55, , 4F
本來很多事…都是徒勞無功的…這就是人生!
03/06 16:55, 4F

03/06 18:27, , 5F
代表學校出賽,因個人舞弊而影響校譽,這種事對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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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8:28, , 6F
選手是這樣,教師選手也是一樣。沒有誠實比賽就是不
03/06 18:28, 6F

03/06 18:29, , 7F
對,老師都這樣了,的確難以要求學生有運動家精神。
03/06 18:29, 7F

03/06 18:29, , 8F
既然是「比賽」,當然會有人在乎輸贏,贏要贏得光彩
03/06 18:29, 8F

03/06 18:31, , 9F
,輸也要輸得服氣。想以球會友打聯誼的,自己約一約
03/06 18:31, 9F

03/06 18:33, , 10F
就好了,幹嘛以學校員工代表身份組隊參加校際比賽?
03/06 18:33, 10F

03/06 18:36, , 11F
可能有嘉獎或榮譽假之類的(咦,這不是軍旅板?)
03/06 18:36, 11F

03/06 21:19, , 12F
前三名應該會有嘉獎~之前打過樂樂棒,第三名嘉獎一支
03/06 21:19, 12F

03/07 15:36, , 13F
前三名有記嘉獎,對省市互調多少有一點積分作用喔!
03/07 15:36, 13F
文章代碼(AID): #1J61gIio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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